在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被供應商申請破産清算的消息發酵一周後,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這一申請。
11月20日,法院裁定稱,華晨控股存在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具備企業破産法規定的破産原因。但同時其具有挽救的價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而對于這一結果,外界也多用“預料之中”來形容。對于破産傳聞華晨方面曾一再否認。就在法院裁定受理當天,華晨集團副總裁、新聞發言人齊凱還在回應媒體采訪稱,“沒聽說,一切正常。”華晨汽車相關人士也表示:并未接到法院關于破産重整的裁決書。
誠然,對于“破産程序”一說,目前實際還需畫上一個問号,但可以肯定的是,“負債”和“違約”已然成為了其2020年的關鍵詞,破産重整也再算難免。
自今年7月下旬以來,華晨汽車集團的多支存續債券就大幅下跌,遭遇市場恐慌性抛售,“19華汽01”“18華汽03”等甚至已被列入中證評級高隐含違約率名單。
8月底,華晨汽車集團發布了2020年債券半年報,報告顯示集團總負債1328.44億元,扣除商譽和無形資産後,資産負債率為71.4%,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為326.77億元。
10月23日,華晨集團就因未能按期兌付規模10億元的私募債券“17華汽05”,而發生實質性的違約。随後華晨集團主體信用等級多次被降,大公國際和東方金誠最終将其信用評級從最初的AAA級一路調低至CCC級。
11月16日,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稱,目前,華晨集團已構成債務違約金額合計65億元,逾期利息金額合計1.44億元。因企業資金緊張,續作授信審批未完成,造成無法償還。
據資料顯示,今年以來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已經多次被納入被執行人名單,目前共有16項被執行人信息,當前被執行總金額近3.9億元。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華晨目前所面臨的困境僅對自主闆塊,并不會影響華晨寶馬、華晨雷諾的運營。
11月17日,寶馬中國方面就華晨集團陷入債務危機一事回應稱:華晨寶馬和華晨集團是獨立的法人實體,當前的問題僅是華晨集團的事,華晨寶馬汽車公司的運營不受影響。
在法院裁定受理的消息當天,雷諾中國的一位新聞發言人也表示,“華晨集團與華晨雷諾金杯是獨立的法人實體。目前,華晨雷諾金杯汽車有限公司運營正常。”
正所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在此之後證監會、上交所也第一時間緊急表态。
證監會稱,其已對華晨集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決定對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同時也對華晨集團有關債券涉及的中介機構進行同步核查,嚴肅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上交所向招商證券出具監管警示函。經查明,招商證券在承銷,并擔“17華汽05債”受托管理人期間,存在未能及時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職責、未能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風險管理職責等違規行為。
猶記得在今年9月的媒體溝通會上,齊凱還表示,70%左右的資産負債率在行業裡面大概是一個比較中等的資産負債率。
在當時,他也曾說:“短期内,我們确實面臨一些流動性問題,但債委會的成立将幫助華晨集團解決資金流動性問題。目前,對于華晨集團而言是危中有機。”他強調,“對我們來說這些都是能解決的問題。”
隻是,屬于華晨的“機”究竟何時到來,華晨的破産重整程序又會如何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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