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是學術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作者對他人研究成果的直接或間接引用,其正确标注不僅體現了作者的治學态度,更關系到作者對他人學術成果的尊重。達晉編輯提醒大家,學術論文參考文獻序号在正文中标注的位置看似簡單,實則非常複雜,應當緊跟引用内容,避免産生歧義。雖然參考文獻序号在正文中标注位置的類别比較複雜,但總括而言,可分為直接引用的标注位置和間接引用的标注位置兩大類:
一、直接引用的标注位置。所謂直接引用,即作者将他人的思想觀點原封不動引用到作者的論文中,沒有任何的演繹和增删。由于是對他人原文的照搬,因此,應将引用的内容加雙引号。直接引用亦可分為以下幾類:
1.全句獨立引用。所謂全句獨立引用,即作者引用的是他人原文的全句,且在作者文章中把引用的句子作為完整獨立的部分。此類引用亦可分為以下兩類:一是全句獨立單一引用,即作者隻引用一個單一的全句,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标注在雙引号之外,而文末點号應置于雙引号之内;二是全句獨立并列引用,即作者同時并列引用多個全句,此類引用的每一個全句均應加雙引号,各句之間不加任何标号,參考文獻序号标注在最後一個全句的雙引号之外。
2.半句引用。所謂半句引用,即引用他人原文中的半句作為作者論文的一部分。此類引用亦可分為以下兩類:一是半句句前或句中引用,即引用的内容位于整句話的句前或句中部分,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逗号之前;二是半句句末引用,即引用的内容位于整句話的末尾部分,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句末标号之前,但在“認為”“說”等引出的冒号之後的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引号之外。
3.非獨立原句引用。所謂非獨立原句引用,即作者将引用的句子作為作者自己表述的一個組成部分,與其他話語組成一個完整的陳述内容。此類引用亦可分為以下兩類:一是非獨立原句單一引用,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标号之前;二是非獨立原句并列引用,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文末标号之後。
4.複合引用。所謂複合引用,即作者在一個完整句子中同時引用多個文獻。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所引文獻的标号之前。此類引用最容易标注錯誤之處是,将最後引用的文獻序号标注在句末标号之後。
5.詞組引用。所謂詞組引用,即作者僅僅引用了他人原文中的一個詞或一個概念,而非原文的大段引用。此類引用,也應以雙引号标出,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雙引号之後。
二、間接引用的标注位置。所謂間接引用,即作者用自己的話語将他人的思想觀點、研究方法等加以概括總結,而不是對他人著作原文的直接摘引。相對于直接引用,間接引用如果标注不清,更易産生抄襲他人學術成果的嫌疑。間接引用亦可分為以下幾類:
1.全句間接引用。所謂全句間接引用,即全句核心觀點均是作者對同一文獻的歸納總結。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的标注比較簡單,置于句末标号之後即可。
2.半句間接引用。所謂半句間接引用,即整句話中隻有半句是作者對他人成果的歸納總結,而其餘部分則是作者自己觀點的陳述。半句間接引用可分為前半句引用、中間半句引用和後半句引用三類,無論哪一類,其參考文獻序号的标注都應緊跟引用内容,并置于标号之前。
3.複合間接引用。所謂複合間接引用,即作者在一個完整句子中同時間接引用多個文獻。與複合直接引用類似,此類引用參考文獻序号應置于所引文獻的标号之前。
4.其他間接引用。作者将有些間接引用的參考文獻序号直接标注在所引作品或著者之後,對這類标注應分情況而定。如果作者并未在正文中引用作品或著者的思想觀點,隻是提及作品或著者,應将參考文獻序号直接标注在作品或著者之後;如果正文中有引用作品或著者的思想觀點,就應将參考文獻序号标注在作品或著者思想觀點的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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