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挂靠違法,不是挂靠是合作,您懂得!
合作的前提下,如何算合作的稅費呢?
一、涉及哪些稅費(算全了嗎?)
1.增值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
3.教育費附加
4.地方教育費附加
5.印花稅
6.環保稅(最容易落下的)
7.個人所得稅
8.企業所得稅
9.水利建設基金等費
二、算對了嗎?
1.增值稅
如果是簡易計稅,是不是就是開票的稅點,差額呢?
2.印花稅
是不是隻算建築合同的印花稅,有沒有忘記了采購合同和分包合同……
3.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計算基數是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
三、什麼時候扣?
【合作協議參考條款】項目資金支付管理按照以收定支原則,項目需收到工程款且按照合同規定結算管理費和申報繳納相關稅法規定項目相關稅費的應納稅額後有餘額,才可支付人、材、機、分包款項,若該項目與甲方(被挂靠方:下同)簽訂合同的除乙方(挂靠方:下同)之外的人、材、機、分包費支付比例未達到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款項不允許以任何形式轉回乙方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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