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為什麼成立城投? 改革開放以來,随着我國經濟迅猛發展,原有城建體量小、基礎設施舊已滿足不了經濟的發展需求,經濟對城市的擴容、城市基礎設施的完善提出了進一步的标準城市的大規模建設僅僅依靠地方财政及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難以為繼,于是在1992年的上海誕生了全國第一家城投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後公司經過不斷的整合重組和轉型發展,現已發展成為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主體評級AAA,形成了包含基礎設施、路橋、水務、環境及房地産等核心業務闆塊企業,成為了全國的城投轉型的标杆,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各地為什麼成立城投?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改革開放以來,随着我國經濟迅猛發展,原有城建體量小、基礎設施舊已滿足不了經濟的發展需求,經濟對城市的擴容、城市基礎設施的完善提出了進一步的标準。城市的大規模建設僅僅依靠地方财政及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難以為繼,于是在1992年的上海誕生了全國第一家城投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後公司經過不斷的整合重組和轉型發展,現已發展成為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主體評級AAA,形成了包含基礎設施、路橋、水務、環境及房地産等核心業務闆塊企業,成為了全國的城投轉型的标杆。
一、初期的城投公司
初期的城投公司,均被定位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是由地方政府通過财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産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公司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緩解财政對城市建設支出壓力,公司承接建設地方政府要求的公益性項目及經營性項目,兼顧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随着城投公司依托政府股東信用不斷新增債務用于城市建設,債務規模急驟增加,于是帶來了潛在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引起廣泛的關注及重視。
二、規範債務
随着城投公司融資規模變大,地方政府債務償付壓力增加,上級部門逐漸開始重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的規範發展,文件包括:1、2010年國發19号文《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融資平台進行清理規範;2、2012年财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四部門發布《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加強對平台公司注資行為、融資行為的管理,堅決制止地方政府擔保承諾;3、《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号),明确規定政府不得通過企業舉借債務,并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面對中央部門對債務舉借的規範,城投公司轉型升級的需求将變得十分的迫切。
三、城投的轉型
在強監管的環境下,城投公司開始了漫長的摸索及轉型之路,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體現:
1、剝離政府信用:随着政府隐性債務的提出及清理,城投公司逐漸開始剝離地方政府債務的主要載體,以及其與地方政府的擔保關系,轉而明确自身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運營商的地位,按照業務的需求按市場化原則合理融資。
2、改革管理體制:公司的發展離不開管理體制的革新,公司治理、審批制度、組織架構、人員構成、業務模式等都是現代企業所要求的内容,現今的城投公司管理層也開始更多的向職業經理人伸出橄榄枝,在行政管理、财務管理也更加與時俱進。
3、主營業務轉型:現代化的城投公司主營業務發生了極大的轉變,不僅保留城市運營商的職責,還不斷豐富自身業務闆塊,包含金融投資、供應鍊貿易、融資租賃、資産管理、商業保理等多元闆塊。
城投公司轉型任重道遠!
城投研學者
2022年3月17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