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源與演變
“學”最早見于甲骨文。是由一雙朝下的手、爻、一間房子的側視形組成,兩手有幫助、扶掖、提攜、教導之意;長短橫互相交錯成的“爻”,表示物象的變動、變化,知識無窮,代表知識;房子表示學習的地方。
金文在甲骨文的基礎上在“房子”裡增加了個“子”,代表學習的孩子,“學”表達的意思更加廣泛具體。有的字還增加了偏旁“攴”代表師長手拿教鞭在督促孩子學習。
小篆延續金文字形,隻是筆畫圓轉,字形豎長。
隸書延續小篆,筆畫平直,字形較扁,一般取橫式。
楷書延續隸書,字形方正規整。上面的兩隻手和爻的部分有些變化。
二、含義
“學”,本義是對孩子進行啟蒙教育使之覺悟,即表示“進行教導”。原本專用于表示接受教育,由此引申出互相讨論、模仿、注釋、講述、知識等含義。《說文解字》:“斆,覺悟也。從教,從冂。冂,尚蒙也。臼聲。胡覺切。學,篆文‘斆’省。”
《廣雅》:“學,識也。”
《莊子·庚桑楚》:“學者,學其所不能學也。”
《尚書大傳》:“學,效也。近而愈明者學也。”
《禮記·中庸》:“好學近乎知。”
《論語》:“學而時習之。”
《廣雅》:“學,教也。”
與“教”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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