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遼甯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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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到的是什麼?
是工廠排出的污水
還是彌漫在空氣中的灰煙
僅僅是這些
小編隻能說 圖樣圖森破
我國為充分保障人民群衆
健康、舒适、優美的生态環境
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車輛鳴笛、建築施工等等
幹擾人民正常生活的噪聲污染
通通要受“懲罰”
你瞧
遼甯高院發布的8起環境資源典型案例中
就有這麼一例
基本案情
王某某居住的住宅樓與某熱電公司下屬熱源廠緊鄰,熱源廠使用王某某居住的住宅樓與另一棟住宅樓間的共用道路運送供暖用煤。因熱源廠運煤運渣車、鏟車作業及循環泵開啟等産生噪聲,某市生态環境局委托專業機構于2019年11月25日對熱源廠邊界噪聲進行了檢測,17時08分至23時48分在熱源廠北門的檢測結果為56至84分貝,14時58分至20時47分在王某某居住的住宅樓檢測結果為61至68分貝。王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某熱電公司賠償因噪聲污染導緻的醫療費損失、精神損失及房屋損失。
裁判結果
一審人民法院認為,某熱電公司運輸車輛、經營設備在供暖期間産生的噪聲,已經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噪聲标準》中居住區域環境噪聲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的最高限值,構成對王某某正常生活的侵害,應當對由此造成的噪聲污染承擔責任。一審人民法院判決某熱電公司向王某某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和房屋修複費用8000元。二審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噪聲具有刺激作用
若長期接觸噪聲
易導緻神經衰弱
誘發心率加快,血壓升高等問題
嚴重影響人的身心健康
本案中,某熱電公司
在供暖作業中産生的噪聲超過法定标準
幹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已構成噪聲污染
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自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
是有效維護自身生存、發展環境
的重要手段
也是參與構建美麗中國的責任擔當
遼甯法院将全面保護
每一位當事人的環境權益
為您 守護甯靜
讓您 聽見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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