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頭獅子落水了,是靜靜地旁觀“摸爬滾打”,還是嘎嘎大笑地揶揄,抑或打擊?營救可不可以?
其它的我不知道,我隻知道嘲笑或打擊的,一定會被上岸的獅子咬傷甚至吃掉。
世上的人,吝啬誇贊,嘲諷起來卻很大方。是因為,往往常常,人從來不會主觀上把自己放進批評的對象裡。
但,即使主觀上不放,卻展露于客觀裡。
說自己是什麼的,一定不是什麼;說自己不是什麼的,不一定是什麼;說别人是什麼的,自己很可能就是什麼:會不會、有沒有“自我反照”是判斷标準。
想問:你我怎麼知道别人會不會、有沒有“自我反照”?
回想一下,不才發明的《籃球定理》(一種思維方式),簡單的描述即是——“有矛盾卻不沖突”。它就是判斷“有無”(有沒有)、“真假”(會不會)的根本标準。
以前聊過,但凡有忌憚的地方,一定是哪裡沒通。換句話講,言行上有忌憚,思想認識上沒有通透,——不需要說“完全通透”,因為思想認識(文化)要麼全通,要麼不通,不存在中間狀态。
然而,無忌憚不等于肆無忌憚。
那麼,什麼叫“肆無忌憚”?
各位可以查查字詞典或《辭海》。試看下圖。
截圖來自網絡,僅供對照、參考使用。
把“肆”解釋成“放肆、任意”,沒問題,是對的。可,如何就“放肆、任意”了呢?是不是感覺不夠徹底?
鄙人認為:是不是“肆”,不能僅憑一個人的主觀意願,而應當依據受者(主觀的客體、主觀的客觀)的盛納限度,——注意,“盛納限度”具有“因人而異”特性,最好不要人為設定“普适性劃分标準”。
簡單地說,“肆”即是“過度、超限”,亦即“超過了别人(尤其指情感上)受不了的限度”。
“過度、超限”會導緻什麼?
痛苦,——雙向,自己與别人兼有。
這才是“痛苦的來源”,——準确地說是“主要來源”。
問題來了:“痛苦”能不能避免,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避免“痛苦”?
能避免,辦法就是“言行上要逆自己的人性”。
什麼意思?逆人性就逆人性,咋還強調“逆自己的人性”?
打個比方就明白了。前段時間有個言行現象,“凡爾賽”,還記得吧?
“凡爾賽”式言行,簡扼地講,把自己收獲或擁有的東西,顯擺出來,還給人一種“不值一提”、“毫不在乎”、“非我所願”等等的感覺。
别人在情感、情緒上能接受嗎,特别是沒收獲、沒擁有的人?
大概沒幾個能的。
怎麼辦呢?
逆自己的人性!當你我想炫耀的時候,要麼不炫耀(低調),要麼示人“想得到”(安魂式撒謊)。——在下不建議做任何形式的撒謊,但若能于人于己皆好(利人利己),偶爾在“不得不”的情況下,撒就撒了。
有沒有更優秀的操作?
分享!不管是物質上的東西還是精神上的玩意,分享出去便利人利己,——當然,我們須具備一定的能力、條件,也就是說,你我得富有才行。
一起向“雙富”(物質富有、精神富有)出發吧?
加油!
《獨立思維五步法》創造者:秦皖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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