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産、使用、儲存或經營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分為生産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産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别。重大危險源分級是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科學監控和管理的基礎。
目前已有的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主要包括:“死亡半徑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險源評價法”等。
一,重大危險源管控
方法如下:
分級指标
采用單元内各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經校正系數校正後的比值之和R作為分級指标。
R的計算方法式中:
q1,q2,…,qn -每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在線)量(單位:噸);
Q1,Q2,…,Qn -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臨界量(單位:噸);
β1,β2…,βn- 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校正系數;
α- 該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廠區外暴露人員的校正系數。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
二,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事故原因統計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違”造成的,因此應嚴禁“三違”。
存在于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闆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業面,因安全防護不到位、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鑽孔、鑿岩等施工,臨時電漏電遇地下室積水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三,存在于施工自然環境中的重大危險源
(1)人工挖孔樁、隧道掘進、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裝修、挖掘機作業時損壞地下燃氣管道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業由于受自然氣象條件如台風、汛、雷電、風暴潮等侵襲易發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傷意外。
四,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标準,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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