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現役士兵按兵役性質分為義務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為義務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為士官。士官屬于士兵軍銜序列,但不同于義務兵役制士兵,是部隊教育訓練管理的基本骨幹、裝備和技術保障的一線人才、密切官兵關系的重要紐帶。
義務兵實行供給制,發給津貼;士官實行工資制和定期增資制度。士官征集一般在每年5-7月份進行,義務兵征集一般在每年8-9月份進行。對直招士官對象有專業限定,沒有列入招收計劃專業的不招收;而義務兵征集沒有專業限定。
志願兵和義務兵的區别主要有入伍時間、福利待遇、退伍政策的不同。
1、入伍時間: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準,可以改為志願兵。志願兵實行分期服現役制度。志願兵服現役的期限,從改為志願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歲。
2、待遇不同:志願兵是每隔幾年要簽合同一次,前面是在當兵第五、八年都要簽合同,越往後對專業和能力的要求越高;志願兵是職業軍人,是簽合同的,是拿工資的。義務兵是盡公民義務的,不簽合同的,是發津貼的。
3、退伍政策:義務兵服役滿兩年之後,可以根據部隊的需要、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部隊作出去留,留下的必須轉為士官。
義務兵複員時後稱作退伍。士官分初級士官(一、二級士官),中級士官(三、四級士官),高級士官(五、六級士官)。初級士官複員時稱退伍,但是中級以上士官複員就稱轉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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