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針對受新冠疫情影響不能及時離境的商務、觀光、探親等B簽遊客和訪問學者等非移民外國人,美國移民局發布了一項公告。
1. 新冠疫情,可以成為超期滞留的理由。
受疫情影響的外國人,可以并且需要及時遞交延期居留(extension of stay-EOS)或轉換身份(change in status COS)申請。
注:對于B簽旅客(在美旅遊探親),可以通過I-539表格申請延期居留。
2. 及時遞交申請,審批期内可合法居留。
一旦及時提出申請,在申請期間即使原有身份過期,也不會被移民局視為逾期居留。
對于工作簽證,如果能及時提交延期逗留申請,在相同雇主的雇傭許可下,如果适用的話,在I-94到期後,将按照事先批準的相同條款和條件自動延期至240天。
3. 如果未能及時遞交申請,移民局會酌情考慮。
如果不能及時遞交申請,考慮到疫情影響,移民局可能可以依據“特殊情況”而酌情考慮,不過需要但申請人需提供翔實證據,證明因為疫情而耽擱。
4. 對于簽證豁免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入境者,沒有資格延長或轉換身份,但是移民局可以特批30天寬限期,然後酌情可以再批30天。
特别說明:提交延長非移民身份的申請(I-539,Application To Extend or 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建議在簽證到期前45天以前提交申請,在等待審批期間,都算是合法時間。不管結果怎樣,都建議先遞交申請,申請是否成功,都可以争取一段時間的居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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