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電子簽名or電子簽章
最近收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右下角的
發票章不見了,這張票一定是假的?
NO,這可不一定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号)有關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台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一、新版電子發票有哪些變化?
格式規範
票樣簡潔
簽章先進
(一)文件格式更加規範
通過公共服務平台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采用符合國家統一标準的OFD格式,做到了格式統一、安全可靠、使用便利。
(二)發票票樣更加簡潔
将“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簡化了發票票面樣式。
(原版)
(新版)
(三)簽章方式更加先進
采用可靠的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采用經過稅務數字證書簽名的電子發票監制章代替原發票監制章,更好适應了發票電子化改革的需要。
二、如何驗證新版電子發票真僞?
稅務監制章的驗證
1.使用OFD閱讀器打開下載的版式文件,右鍵點擊電子發票上的稅務監制章,選擇驗證,如圖所示。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信息查驗)
2.稅務監制章驗證有效,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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