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古代有一隻四角四足的惡獸——夕,當大雪封山,夕聚會到附近禍害鄉鄰找食物,每到臘月底,人們都整理衣物扶老攜幼,到附近的竹林裡躲避夕。
這年,村子人在準備避難時,一位好心的婆婆救了餓暈在路邊的孩子,并帶到竹林躲避夕。婆婆告訴孩子,夕追到這,看到人們在伐竹就匆忙走了。孩子一思索,告訴大家,他有辦法除掉夕,讓大家多砍一些竹節帶着,回家後各家的門外挂一塊紅布。
夕再次來襲,孩子出面吸引夕的注意,讓村民往火裡扔碎竹節,可大家因為害怕,都僵住了。這個瞬間“夕”用他的角把孩子挑了起來重重的甩在了地上。村民們聽到孩子落地的聲音反應過來,紛紛往火裡扔起了竹節。由于是砍伐不久,濕濕的竹節遇到旺火紛紛爆裂,噼裡啪啦的響了起來!“夕”聽到這響聲掉頭鼠竄,沒有再損壞村裡的東西。
夕被吓跑了,住戶家因為門前挂的紅條,夕沒有進所以保住了,但是那個救了村莊的聰明孩子卻死了。而這一天就是正月初一。這個聰明的孩子,他的名字就叫做“年”。
因為“夕”沒有死,所以每年的臘月卅十,大家都守着碎竹節等待着,希望早日除掉“夕”。可是一年年過去了,誰也沒有再見過“夕”,有的隻是大家為防止“夕”的到來燃放的爆竹與門前挂的紅布條,然而卻給我們留下了這個傳說與過年的習俗。
除夕,後來演變,又稱大年夜、除夜、歲除、大晦日,是農曆一年最後一天的晚上,即春節前一天晚。
農曆十二月多為大月,有三十天,所以又稱為大年三十、年三十、年三十晚、年三十夜。而十二月小月時為廿九日,有些地區又會改稱二九暝。
“除夕”中“除”字的本義是“去”,引申為“易”,即交替;“夕”字的本義是“日暮”,引申為“夜晚”。因而“除夕”便含有舊歲到次夕而除,明日即另換新歲的意思。
“年”是另一種版本,也是怪獸,和夕差不多,每隔三百六十五天出現一次。“年”這東西一出來,就會危害人類,給人來造成很大的災難。“年”在晚上出來活動,因此人們到時都熄滅燈火,整夜不眠,躲避災害。
後來發現穿紅衣,燃炮竹發出的聲響,可以把“年”趕跑。于是,每到年末時,覺着“年”快要出現的時候,人們就燃放爆竹來避邪,祈求來年好運。所以過年大放鞭炮習俗,流傳到今天。
中華民俗綿長,且行且珍惜。緻春節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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