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開外地車的朋友應該都知道,以前關于外地車未辦理進京證的違章一律都是“違反禁令标志指示”,處罰是記3分,罰款100元,
但從大約今年6月份開始,政策開始變得相對友好起來,陸續有一些朋友收到了描述為“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的違章通知,處罰是罰款0元,記0分,也就是相當于警告處罰。
違反禁令标志指示 罰款100元 記3分
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 罰款0元 記0分
我也在網上找了找,已找到的公開的官方通告中出現“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字樣的,隻有在2020年9月18日門頭溝發布的《門政發〔2020〕40号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關于對部分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有所提及。
來源:北京交管局官網
那麼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0分0元警告的處罰呢?
根據網友們發送過來的違章截圖,我列出以下幾種情況,供參考。
情況一、同一輛車,同一地點、不同日期的情況
同一輛車,同一地點,相隔兩天,較早的違章為“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
兩天後的違章為“違反禁令标志指示”
結論:與車輛本身無關
圖片來源:”外地車牌在北京“公衆号
情況二、同一日期,不同車輛、同一地點的情況
同一天,同地點,不同的車,處罰并不一定相同
結論:也應該與違章的地點無關
圖片來源:”外地車牌在北京“公衆号
根據以上情況,結合“外地車牌在北京”公衆号裡的留言
圖片來源:”外地車牌在北京“公衆号
分析出現0分0元罰單的情況是這樣:
在某一段時間内,外地牌照小客車首次(注)因為未辦理進京證進入需辦理進京證區域行駛所産生的違章,可以被認定“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行為,處以警告處罰,罰款0元 記0分;
某一段時間内非首次則認定為“違反禁令标志指示”行為,處以罰款100元 記3分的處罰。
說白了就是:某段時間内,第一次因為沒辦進京證違章了先警告,第二次開始在扣分罰款。
隻不過“某一時間段”到底是一年,半年,還是三個月,還不太确定。
注:是否“首次”是由交管系統判斷的,并不一定等同實際中的首次,例如第一次違章被拍但還沒有錄入到交管系統中,那麼這期間再次的違章也可能被認為是首次。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時候會出現下面這些情況。
例如:一天兩次被拍(不多見),違法行為均為“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
圖片來源:”外地車牌在北京“公衆号
圖片來源:”外地車牌在北京“公衆号
連續兩天被拍違章,違法行為均為“駕駛未辦理進京通行證車輛進入禁令标志禁止駛入道路行駛的”
圖片來源:”外地車牌在北京“公衆号
以上内容屬于個人的分析,不一定正确,僅供參考。
不論怎樣,我個人感覺這種方式都是一種進步,畢竟對于外地車在北京行駛這件事,從道理上講沒有什麼對與錯。俗話說:解鈴還須系鈴人,如何解決好交通擁堵和用車需求之間的矛盾,最終還得靠所有的交通參與者共同來努力。
另外注意:外地車因為在工作日高峰期限行時段(7點-9點,17點-20點)進入五環及以内行駛所産生的違章,暫時并沒有處以0分0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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