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紅色包裝的“糖果”,看起來和普通糖果并無兩樣,卻讓一對小夫妻在短短3個月内達到了11萬餘元的銷量。但令兩人沒想到的是,高興了沒多久,他們就要面臨100多萬元的賠償,還要公開賠禮道歉!這究竟是什麼“糖果”?
圖片來源:江幹檢察
網紅“糖果”悄然興起
号稱有多重功效
3月31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江幹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王某、劉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派員出庭。
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19年11月中下旬,被告人王某、劉某夫妻二人明知“Hamer”糖對人體有害,仍通過網購平台、微信朋友圈進行銷售,截止案發銷售額共計人民币111470元。
2019年開始,網絡上悄然興起了一款名為“Hamer”糖的産品,商家宣稱該産品為馬來西亞官方正品,主要成分為俗稱沙漠人參、數百年來被醫學界推崇為“不老藥”的鎖陽,不含任何西藥成分,可增強體質、打通血脈、改善睡眠、提高食欲、提高性欲。
王某、劉某夫妻二人在朋友圈看到這款産品銷售非常火爆,利潤不錯,随即将原先經營服裝的網購店鋪改成了專賣保健食品,主打“Hamer”糖,沒想到生意火爆,于是兩人又在網購平台上新注冊了一家店鋪,雙管齊下,進一步擴大銷量。
由于這款産品全部以英文标注,沒有任何中文标簽,提供貨源的上家也是不知真實身份,且換了又換,夫妻二人對“Hamer”糖到底是不是馬來西亞進口并不确定。
為了打消顧客的疑慮,二人在商品介紹頁面作出“溫馨提示”:本店所售商品系海外代購商品,保證正品的同時部分商品無任何中文标簽和中文說明。
圖片來源:江幹檢察
多人吃後出現不良反應
“糖果”竟含有違禁成分
銷售一段時間後,一些買家反饋稱服用“Hamer”糖後出現臉紅、頭暈、身體酸痛的情況,二人還收到了廣東省深圳市某法院寄來的一封起訴狀,内容是因店鋪内另一款“Hamer”系列産品含有毒有害成分,要求賠償。
劉某随即上網搜索,發現已經有同行因銷售的“Hamer”糖含有害物質而被警方抓獲。夫妻二人對此合計一番之後,決定調整銷售策略,産品白天下架、晚上上架,再控制一下最高購買數量,盡量規避平台和相關部門的查處。
随着風聲越來越緊,2020年2月,王某、劉某逐步放棄了在網店銷售“Hamer”糖等保健食品,僅在微信朋友圈繼續維持少量老客戶的銷售。但“Hamer”糖的持續銷售,還是引起了相關部門對這款産品的注意。經過公安機關追蹤調查,2020年7月,王某、劉某夫妻二人因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抓獲歸案。
經鑒定,該款号稱純天然、無西藥成分“Hamer”糖恰恰含有國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西藥成分他達拉非,消費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過量服用、與其他降壓藥合用或者在自身存在心血管疾病的情況下服用,可能對人體健康産生風險。而部分消費者反映的頭暈、臉紅等症狀即是服用他達拉非後的不良反應。
圖片來源:江幹檢察
從知曉“Hamer”糖含有害物質到2020年2月,短短3個月時間内,夫妻二人銷售“Hamer”糖共計11萬餘元。
王某、劉某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刑法,還侵害了衆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危害食品安全,江幹區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法院判令:王某、劉某二人支付所銷售的食品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共計人民币1114700元,并要求二人在全國性媒體或平台上公開賠禮道歉,并向消費者發出“Hamer”糖産品含有違禁成分他達拉非的警示。
圖片來源:江幹檢察
檢察官提醒:
食品經營戶應堅守誠信底線,将産品質量擺在首要位置,切莫因貪圖利益而因小失大,最終追悔莫及。
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帶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尤其是海外商品時,務必通過正規渠道,并選擇帶有中文标簽、說明的進口商品,切勿過分輕信宣傳,否則保健不成反傷身。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ID:nbdnews)、江幹檢察(ID:jgjcwx)等
編輯:渠洋 李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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