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嘀嘀嘀嘀……
1999年,QQ聊天軟件“橫空出世”,自軟件誕生之日起,“嘀嘀嘀嘀嘀嘀”的QQ新消息提示音,便不絕于耳。騰訊公司欲将該提示音注冊為商标,但其注冊申請分别被商标局、商标評審委員會駁回,後騰訊公司不服相關決定,到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我國第一起因聲音商标注冊被告駁回而引發的訴訟案件。近日,北京市高院對此案“一錘定音”,認定騰訊公司申請的“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具有顯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冊商标。這也是我國商标法領域經司法判決的首例聲音商标案件。
聲音可申請注冊為商标
傳統商标可以貼附于商品或服務之上,人們通過視覺感官便能知悉,而聲音商标隻能通過技術手段、傳播載體,人們通過聽覺進行感知。我國2014年新商标法中,将聲音納入可申請注冊商标的範圍,其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别開的标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标志、顔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标申請注冊。”這為聲音注冊為商标提供了法律基礎。而我國商标法實施條例對聲音商标申請注冊的具體要求作出了更為明确的規定,如“以聲音标志申請商标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提交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對申請注冊的聲音商标進行描述,說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等。雖然用聲音申請注冊商标有章可循,但因實施操作難度較大,因而從新商标法實施至今,獲準注冊的聲音商标并未像之前專家、學者預測的那樣,出現大爆發。
聲音商标的前世今生
傳統商标一直居于商标注冊的主導地位,但随着各類先進技術手段的出現,較高辨識度聲音的傳播速度與影響力日益提升。此類聲音在市場經濟中具有高度稀缺性和較高的經濟價值,因而受到相關企業乃至相關國家的重視,但時至今日也隻有少數國家或地區接受聲音作為商标而對其予以注冊。
世界上第一例聲音商标出現在美國,美國1946年制定的《蘭哈姆法》,通過“文字、姓氏、象征、設計或以上之組合”這一寬泛的表述方式将聲音納入商标标記的要素之中,但直到1978年美國商标審理和上訴委員會才明文規定聲音标記可以作為一種商标予以核準注冊。美國法院也認可聲音可以幫助消費者區分商品來源,通過對聲音标志的使用,能夠在聽衆心中建立聲音與特定商品和服務之間的橋梁。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三響音階,是美國專利商标局注冊的第一個聲音商标。
我國新商标法實施後,第一個聲音商标是由中國國際廣播電台申請注冊的“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廣播節目開始曲”。此外,成功注冊為聲音商标的還包括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兩個音節組成的“sofy”蘇菲廣告末尾曲,影星成龍原聲朗讀的“望子成龍小霸王”聲音,諾基亞手機經典鈴聲“NokiaTune”,英特爾公司的“燈等燈等燈(音)”聲音。
聲音注冊商标的構成要件
我國實行商标注冊制度,聲音要想成為商标,必須進行注冊以取得商标專用權。
第一,特殊聲音不得注冊。就聲音商标而言,與國際歌、我國國歌、軍歌及外國國歌、軍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聲音不得申請注冊為商标;同時,聲音中不得包含民族歧視的話語等。第二,不得損害他人在先權利。我國商标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标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标。第三,通用性、功能性聲音不得注冊。若某一聲音被某一行業的經營者廣泛使用且衆所周知或者某一聲音對商品的使用目的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則該聲音标志不得注冊為商标。例如“結婚進行曲”就不能被注冊成為婚慶服務行業的聲音商标,微波爐的提示音“哔哔哔”也不能被注冊為微波爐行業的聲音商标。第四,具有顯著性。根據商标法、商标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隻有具備顯著特征的标志或聲音才能注冊為商标。顯著性是商标注冊,尤其是聲音商标注冊的核心要件。從QQ提示音一案中,商标局以及複審的商标評審委員會,均認為QQ提示音缺乏顯著性,難以起到區分的作用;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騰訊公司的申請商标具有特定的節奏、音效,另結合QQ軟件知名度、“QQ”商标知名度、申請商标知名度及相互間對應關系,認為該商标指定使用在電視播放、新聞社服務項目上可以起到商标應有的标識服務來源的功能,具有顯著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亦認定該提示音有顯著性,最終維持一審判決。
聲音商标的出現極大豐富了商标的形式,與普通視覺商标相比,聲音商标能帶給消費者更多的心理暗示,可以在情緒上更好地滿足消費者,蘊含着巨大的經濟價值。QQ提示音一案,對聲音商标注冊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聲音商标的時代或将來臨。
本文刊載于《人民政協報》2018年11月28日第12版
作者:車玉龍 孫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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