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的一則公告被稱為“最嚴發票令”,從7月1日起,企業取得的未填寫稅号的普通發票,不能再作為稅收憑證。這一政策對普通市民将帶來哪些影響?該如何開發票才能不耽誤報銷?
銷售方7月1日後開發票,購買方應提供企業稅号
公告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别号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别号”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别号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納稅人識别号就是稅号的全稱,對于企業而言,稅号就相當于我們個人的身份證号,每個企業的稅号都是唯一的。今後,您在開發票前最好詢問所在單位的稅号,否則,您拿到的發票可能就不能報銷了。
所有的報銷發票都需要稅号嗎?購買方不是企業的不用提供稅号。通俗地說,如果您代表企業進行采購,就必須提供相應的稅号,個人采購則沒有太大影響。
購物發票不能再開食品 辦公用品
未來全國的發票信息将形成完整的大數據系統,當初誰消費了什麼商品或服務的發票用在了哪個單位的報銷或抵扣上,将形成完整的信息鍊條,有助于防範亂報銷、亂抵扣現象,打擊虛開發票和假發票。
消費者在商場超市購物開具發票時将出現重大變化,以往商家通常歸類開具的“食品”、“辦公用品”、“禮品”、“日用品”這種大類項目将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具體購物的明細。
這項規定目前已經陸續開始實施,有的商家已經調整完了開票系統,開始執行新的規定,沒有調整的商家也表示“快了”。此外,以往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對于購物方的稅号、電話等基本信息可填可不填,今後這些項目也必須填寫完整、正确。
增值稅普通發票如何辨真僞?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如何在上網進行查詢呢?打開“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檢驗平台”,輸入發票代碼、發票号碼、開票日期金額和驗證碼點擊查驗,如果一緻就會出來發票的詳細信息;如果發票已被開具方作廢,在查驗結果中就會顯示“作廢”;如果輸入資料錯誤,就會顯示不一緻;如果是假發票就會顯示查無此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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