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微軟在歐洲将無法繼續使用Skype的商标,因為歐盟法庭最新裁決認為,“SKYPE”和英國衛星廣播公司“SKY”,無論在拼寫還是發音上都太過相似,因此可能給消費者造成混淆。
“對于在視覺、發音以及概念上存在相似性的問題,法庭基本上認為,元音音節‘y'在單詞’skype‘中并不比在單詞’sky‘中發音更短。”歐盟法庭解釋到,“此外,作為英語基礎詞彙的’sky‘,在單詞’skype‘中仍可被清晰辨認,盡管後者是作為一個單詞進行書寫的。對于公衆而言,’skype‘中的’sky‘将能被清晰識别,即使前者的後綴部分’pe‘沒有任何具體的意義。”
“Skype”與“Sky”的商标糾紛要追溯到2004年。當時的Skype還隻是一家向歐洲市場拓展的初創公司。該公司随後在歐洲以“雲”作為背景圖标申請了社會服務類商标名和商标樣式,但此舉立刻招緻英國天空廣播公司(Sky PLC)的反對,并将Skype起訴至盧森堡歐盟普通法庭。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盡管微軟輸掉了商标名争奪官司,但這并非意味着公司要為Skype産品更名——至少目前來看,英國Sky公司尚未有此意圖——他們的初衷隻是不希望微軟在歐盟注冊Skype的商标名和商标圖樣。
大概在一年前,微軟也曾與Sky就雲存儲服務SkyDrive的命名展開了法律戰。而最終結果是,微軟被迫将SkyDrive更名為OneDrive,放棄了“Sky”字樣的使用。
譯者: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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