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本市“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滿足人民群衆就近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為人民群衆提供更加規範、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務,上海自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開展婚姻登記全市通辦試點工作,試點結束後将正式實行全市通辦。
婚姻登記是群衆關心、社會關注的基本公共服務高頻事項,涉及廣大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一直以來,本市執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的相關法律規定。随着經濟社會發展,本市戶籍人口跨區流動成為新常态,人戶分離現象明顯,市民在工作地、居住地申請跨區婚姻登記的需求和期盼日益增多,有必要加快推進本市婚姻登記制度改革,推動婚姻登記全市通辦,滿足市民就近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
據介紹,當事人雙方是内地居民,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在試點期間既可以在戶籍地的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也可以在浦東、黃浦、徐彙、靜安、普陀、闵行、松江這7個試點區中的任意一個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可以在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也可以自主選擇在浦東、黃浦、徐彙、靜安、普陀、闵行、松江這7個試點區中的任意一個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為做好本市婚姻登記場所疫情防控,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本市婚姻登記以預約為主,市民可于8月31日起在上海一網通辦網站、随申辦市民雲APP、上海民政微信公衆号“民服務”、支付寶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記預約”,選擇浦東、黃浦、徐彙、靜安、普陀、闵行、松江任一試點區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跨區辦理的預約。試點區每日接待情況不同,市民可撥打各試點區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考慮到全市通辦尚處于試點階段,補領婚姻登記證,涉港澳台、華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補辦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事項暫不實行全市通辦,待條件成熟後逐步實施。
附:相關問答
1.全市通辦試點從什麼時候開始?
2.全市通辦試點是辦理所有婚姻登記業務嗎?
不是的。目前,全市通辦主要試點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涉港澳台、華僑及外國人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事項暫不實行全市通辦,待條件成熟後逐步實施。
3.全市通辦試點辦理的條件是什麼?
當事人雙方是内地居民,且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籍,試點期間既可以在戶籍地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也可以前往浦東、黃浦、徐彙、靜安、普陀、闵行、松江這7個試點區中的任意一個區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可以在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也可以自主選擇上述試點區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
4.辦理前是否需要網上預約?
本市婚姻登記以預約為主,請于8月31日起在上海一網通辦網站、随申辦市民雲APP、上海民政微信公衆号“民服務”、支付寶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記預約”,選擇一處試點區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預約辦理。試點區每日接待情況不同,市民可撥打各試點區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5.老年人、殘疾人等人群不方便網上預約,可以現場辦嗎?
考慮到有些市民不方便網上預約的實際情況,各區的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實際情況,設有綠色通道,市民可撥打各區電話進行咨詢。
6.辦理婚姻登記時要注意哪些防疫要求?
按照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目前,市民進入婚姻登記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健康碼和72小時以内核酸陰性證明核驗,保持安全距離,有序進入大廳。後續會根據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動态調整防控措施,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同時,遇婚姻登記高峰日、突發情況等,為保障市民健康和場所安全,婚姻登記機關會采取現場人員限流、分流等防控措施,希望市民理解,積極配合。
7.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結婚登記:(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2)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原件;(3)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離婚申請:(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2)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原件;(3)結婚證。
離婚登記(發證):(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2)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原件;(3)結婚證;(4)離婚協議書;(5)受理回執單;(6)男女雙方各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8.在試點區辦理離婚申請後,戶籍在本市内遷移,是否影響後續領取離婚證?
全市通辦試點後,戶籍在本市内遷移不影響後續領取離婚證。但需注意,領證仍需在第一次提出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男女雙方戶籍均遷移出本市的,需要到新的戶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9.如果當事人已經辦理了離婚申請,遇受理的婚姻登記機關因不可抗力因素暫停辦理婚姻登記該怎麼辦?
根據民政部《關于疫情期間離婚登記辦理有關問題的複函》精神,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婚姻登記機關暫停婚姻登記業務辦理,導緻當事人無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7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間内申請發給離婚證的,适用辦理期間中止。中止情形消除時,應及時發布婚姻登記業務恢複辦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期間繼續計算。婚姻登記機關會為當事人順延離婚登記辦理期限。
10.如果本市戶籍居民忘帶了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是否還可以辦理婚姻登記?
可以辦理,根據本市“兩個免于提交”相關規定,凡是本市政府部門核發材料,凡是能夠提供電子證照、數據核驗的,免于提交實體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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