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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慢燃公司怎麼樣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8 16:32:02

3月21日晚,“蒙牛慢燃纖維奶昔”前微商獨家經銷商北京優選千通技術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衆号上公開“炮轟”前合作夥伴孫帆,由此牽出蒙牛慢燃微商項目卷入的京山傳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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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千通官方微博截圖

優選千通CEO姚宏韬3月23日向新京報記者複盤了事件經過,稱公司已就4300萬元的傳銷處罰對湖北省京山縣工商局發起行政訴訟,“如果對傳銷承擔責任,我認為參與者都應該承擔責任,包括蒙牛。”

而據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目前優選千通還欠經銷商(代理)1個多億的貨款,上萬名代理陷入既無法退回貨款,也無法拿到産品的尴尬境地。新京報記者還發現,慢燃的亂價問題仍未徹底解決,至今還有多個商家在電商平台低價售賣慢燃産品。

蒙牛慢燃的新微商總代輕享慢燃(杭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公司正對無法退款的代理實行1:1換貨“補償”,并完善招商層級和管理制度,以保證合法合規經營。

慢燃原微商總代涉傳銷被罰

3 月21 日晚,北京優選千通技術有限公司在微信公号上發表《關于慢燃項目授權到期的公告》,稱公司在2017 年12 月18 日與蒙牛全資子公司上海鮮語牧場乳業銷售有限公司簽署協議,取得慢燃纖維奶昔的微商渠道獨家經銷商資格,授權期到2019年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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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優選千通公告截圖

該通告還将矛頭指向公司前南京運營中心負責人、據稱是現蒙牛社交新零售平台總經理的孫帆,稱“由于孫帆負責慢燃項目期間的決策及管理失誤,導緻優選千通自2018年6月開始接受工商部門調查,并造成一系列運營和售後問題”。

優選千通說的“接受工商調查”,正是湖北省京山縣工商局對其查處的網絡傳銷案。3月22日,京山縣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證實,該局接到舉報對優選千通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公司在經銷“蒙牛慢燃奶昔牛奶”時涉及傳銷,僅會員獎金制度就有5個代理級别,符合《禁止傳銷條例》第7條對傳銷行為的認定。優選千通因此被處以4300萬元的罰款,同時沒收違法所得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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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針對蒙牛慢燃項目的留言

根據裁判文書網顯示,湖北省京山縣工商局在查處“蒙牛慢燃奶昔牛奶”網絡傳銷一案中,為防止優選千通轉移或藏匿違法資金,已于2018年8月向湖北省京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凍結優選千通銀行賬戶1億元資金,期限為1年。

對于此案,優選千通曾提起行政複議,複議結果維持原處罰判定,目前優選千通已就該案對京山縣工商局發起行政訴訟,将于4月開庭。

3月23日,優選千通CEO姚宏韬稱,之所以提起行政訴訟,一是對傳銷認定有異議,二是認為責任不在優選千通。

炮轟“蒙牛社交新零售平台總經理”

“我們指向孫帆團隊,是因為有一系列問題壓到今天爆發,我也曾提示他決策不對。”姚宏韬對新京報記者說。

去年8月,姚宏韬的公開身份還是慢燃經銷合作方團隊運營總指揮,而孫帆的身份是團隊副總指揮。據姚宏韬透露,公司與蒙牛簽署協議後,孫帆經人介紹成為優選千通的合作夥伴,擔任慢燃項目的實際操盤手,先後發展了江蘇蘇浙國際商貿有限公司、内蒙古景瑞商貿有限公司、蘇州雲領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雲南道賽商貿有限公司、青島微視角傳媒有限公司5大經銷商。

2018年4月,姚宏韬發現“這些微商的路子太野,比如宣傳産品時吹牛,曬假數據等”,決定組建管理公司,同時希望蒙牛方面能夠配合進行管理。但當時有聲音傳出,優選千通此舉意在架空孫帆,雙方矛盾爆發。

同年5月,京山慢燃傳銷事發,優選千通開始接受工商部門調查。“從一開始這個項目就比較混亂,‘京山’也是急功近利的結果。”姚宏韬稱,6月她曾接到一名男子的匿名電話,對方提醒她京山傳銷事件是“内外勾結導緻的”。

而在此次微信公衆号的通告裡,優選千通稱,調查發現自2018年9月起,孫帆與5家經銷商啟盤運營蒙牛凝純·水解膠原蛋白品璨果凍,“存在擅自轉化慢燃代理數據、違規運營、煽動代理退貨、私收保證金等嚴重損害我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2019年2月21日,孫帆還在未辦理離職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到蒙牛社交新零售平台出任總經理職務”。

“我一直在幫他們擦屁股,結果所有黑鍋給優選千通背,所有好事都是他們的”,姚宏韬說。

新京報記者查詢到,孫帆的公開身份确實幾經變化,先是從慢燃團隊副總指揮變為蒙牛社交零售營銷戰略顧問。至2019年2月,他在一些公開報道中已成為“蒙牛社交新零售平台總經理”。

“時間可以證明一切。”3月23日,孫帆在電話裡對新京報記者稱,其目前在蒙牛集團的身份是社交零售營銷戰略顧問,且有蒙牛頒發的聘書,“蒙牛社交新零售平台總經理”的職務則尚未正式任命。對于姚宏韬所說的其他問題,孫帆表示不予回應。

生産11個月售出4000萬瓶

“如果敗訴,我會一直把官司打下去;如果對傳銷承擔責任,我認為參與者都應該承擔責任,包括蒙牛。”姚宏韬說。

公開信息顯示,蒙牛慢燃2018年1月22日舉行上市發布會,之後在蒙牛衡水工廠投産。在蒙牛官網,慢燃被描述為一款能“在輕松獲得飽腹感之餘,享受輕盈生活”的纖維奶昔牛奶産品。

據一位慢燃前代理去年8月披露的招商政策,當時慢燃代理層級由低到高共分為體驗官、創客、城市經理人、城市合夥人、高級合夥人5個級别。其中,創客、體驗官被歸為“零售”;高級合夥人可以招募城市經理人、間招城市合夥人,直招城市合夥人、高級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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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蒙牛慢燃前代理商發布的招商政策

而成為不同層級的代理“門檻”,就是一次性的拿貨量。其中,高級合夥人、城市合夥人、城市經理人拿貨價分别為108元/提(250ml×10瓶)、128元/提、148元/提,要求一次性拿貨數量分别為1800提、120提、24提。創客和體驗官的拿貨價分别為180元/提、198元/提,其中創客需一次至少購買2提,體驗官一次至少購買1提。

除零售和城市經理人外,其他層級的合夥人每售出一提商品可以拿到相應的差價,每招募一個層級的代理可以拿到對應的提成。以高級合夥人為例,每招募一個城市經理人,可享有40元/提的差價,獲利960元;每招募一個城市合夥人,可享有20元/提的差價,獲利2400元。“一般高級合夥人月收入輕松過萬。城市合夥人不僅可以招納低級别代理,同時招納同級别代理還有獎勵。”

較高的利潤空間為多層級代理提供了可能,蒙牛“大品牌”成為許多代理深信慢燃的理由,消費融合創業的微商模式令市場快速裂變,甚至一度超過産能供應。優選千通官網顯示,其在運營慢燃不到2個月的時間裡,回款已将近2億元。

一位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慢燃于2018年1月底投産,相當于去年隻生産了11個月,售出了4000多萬瓶,“慢燃可以說是蒙牛成長最快的一個單品。”

上萬名代理超1億資金難退款

伴随市場的快速發展,慢燃發貨慢、退款難、亂價等問題也接踵而至,且有些問題至今尚未解決。

“大家都是沖着蒙牛,那時候賣瘋了。”山東地區慢燃高級合夥人方遠(化名)去年3月成為慢燃城市經理,現已是高級合夥人。據她回憶,2018年5-7月,慢燃由于産能不足導緻斷貨,很多人打款後過了一個月才收到貨,其間她不僅損失了客戶,還流失了幾個下級代理。

與此同時,原本在微商渠道零售價定為198元/提的慢燃産品,在電商平台隻需5折就能買到。對于亂價現象,優選千通曾于2018年12月向慢燃合作經銷商下發公告,稱所有第三方平台銷售的慢燃産品均未拿到官方授權。2019年1月,優選千通連發4份處罰通知,對亂價的2名城市經理和2名城市合夥人給予取消代理資格并扣罰庫存。不過新京報記者注意到,目前淘寶、拼多多等平台仍有多個商家在低價售賣慢燃産品。

随着優選千通卷入京山傳銷案、1億元賬戶資金被司法凍結,許多慢燃代理已陷入既無法退回貨款,也無法拿到産品的尴尬境地。3月21日,一位網友留言稱,“成千上萬代理退款難,大家都是沖着蒙牛的品牌去投資。目前我們維權群資金已達到上千萬元。”

針對退款難的問題,姚宏韬稱,優選千通已退還代理5000多萬元,但目前公司賬戶被凍結,“我沒錢可退了,還欠多少不好說”。

而一位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目前優選千通還欠經銷商(代理)100多萬提的貨款,涉及1個多億的資金,牽扯上萬名代理。

新總代接手縮減代理層級

3月21日,慢燃新官方微信發布《關于“蒙牛·慢燃”産品更換經銷商的公函》,稱上海鮮語牧場乳業銷售有限公司與優選千通合同終止後不再續約,優選千通無權繼續針對慢燃産品對外招商。上海鮮語已與輕享慢燃(杭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并指定輕享公司為慢燃産品唯一合法經銷商。同時,上海鮮語“将積極協助優選千通與輕享公司妥善進行市場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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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蒙牛慢燃新微信公号發布的公告

對于優選千通遺留的退款問題,輕享公司3月23日回應新京報記者稱,此前沒拿到貨的代理商可選擇1:1來輕享公司兌換“慢燃PLUS”新品,且不需補繳差價,“目前80%的老代理都願意來新公司接着做。”而對于想退款的代理,輕享公司表示,“這個錢大部分在優選千通,蒙牛沒拿到錢,我們新公司也沒有義務墊付”,1:1兌換産品已經讓還未正式招商的輕享公司蒙受了損失。

同時,慢燃招商政策也發生了變化。據介紹,招商層級由過去的3個層級變為高級合夥人、城市合夥人2個層級,取消了城市經理這一級别;消費層級則由過去的創客、體驗官,變為辦理季卡、月卡。

輕享公司稱,“新制定的模式已經給幾家律師和蒙牛法務看過,也向工商部門請教了,會合法合規運營。”今後公司會用合同約束各級代理,慢燃新品也增加了追溯碼以解決亂價現象。

針對優選千通京山傳銷案、蒙牛對微商團隊如何進行管理等問題,截至發稿,蒙牛方面尚未進行回複。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北京市彙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認為,如果品牌方不知曉經銷商的傳銷行為,則不承擔責任;如果在經銷商的傳銷行為已被工商部門查處後,品牌方依舊提供産品,就可以認定為傳銷的共同行為。“目前該案在行政訴訟階段,品牌方應該依法限制經銷商的銷售行為,同時也要對經銷商的疑似傳銷行為進行核查。”

新京報記者 郭鐵 圖片來源 企業官網截圖、微信公衆号截圖、微博截圖 編輯 郭鐵 李嚴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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