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提出,違法食用禁食野生動物的,最高罰款二十倍。
根據立法程序,該《條例》在市人大常委會議表決通過後,還将提交省人大常委會議進行審查,通過後擇日實施。
對于廣州人來說,此前食用較多的蛇、蛙到底還能不能吃?總的來說,對于陸生動物來說,是否還能吃,要看它們是否會被農業農村部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據了解,4月8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已公布。 在這份目錄中,一共列入了31種動物,去掉4種非食用的動物(水貂、銀狐、藍狐、貉),可以養殖并食用的是27種。
可以看到,這份正在征求意見的可食用“白名單”中,沒有蛇、竹鼠。如果最終目錄中沒有增加,蛇、竹鼠将正式進入禁食之列。
不得以藥膳名義食用野生動物
對于禁食範圍,《條例》規定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一是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二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三是法律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條例》同時明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管理的野生動物或者野生動物人工種群,不适用本條例。
同時,為了方便市民了解禁食規定,《條例》要求林業、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公布咨詢電話或者互聯網咨詢方式,及時解答有關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種類和相關政策的公衆咨詢。
鑒于廣州市中醫藥文化深厚,《條例》在第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藥膳的名義食用或者經營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食用禁食野生動物 公職人員必須究責
對于違反規定、食用禁食野生動物的行為的處罰,《條例》提出的最高罰款金額為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的二十倍。
具體來說,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以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屬于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他非法律法規保護的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條例》還明确了管理主體,在酒樓、餐館、食堂、農莊、會所等經營場所食用野生動物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進行處罰,在酒樓、餐館、食堂、農莊、會所等經營場所以外場所食用野生動物的,由林業、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
公職人員違反規定、食用野生動物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處罰後,移交監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
違法提供餐飲服務 最少罰十萬元
違反《條例》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購買、儲存、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提供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許可證。
鼓勵社會監督 舉報屬實有獎
為推動社會共治,《條例》鼓勵社會監督,設置了舉報、獎勵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濫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人工繁育、人工飼養、交易、運輸、寄遞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為上述違法行為提供服務的行為,通過12345熱線或者其他方式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處理,并将處理情況反饋給投訴舉報者。
經查證屬實的,對投訴、舉報人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焦點
哪些陸生動物進入 可食用“白名單” 相關征求意見稿發布,蛇、竹鼠沒入目錄
從《條例》規定的禁食範圍可以看出,陸生野生動物基本都列入了禁食範圍,不僅野外環境中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禁止食用,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要禁食。
但并不是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不能吃了。《條例》同時明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管理的野生動物或者野生動物人工種群,不适用本條例。
據南都記者了解,按畜牧法管理的是“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也可以視為陸生動物中的可食用“白名單”。今年4月8日,農業農村部公布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向公衆征求意見,至5月8日截止。
在這份目錄中,一共列入了31種動物,去掉4種非食用的動物(水貂、銀狐、藍狐、貉),可以養殖并食用的是27種,其中,傳統畜禽有18種: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鹌鹑;特種畜禽有9種: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鹧鸪、綠頭鴨、鴕鳥。
水生動物方面,禁食範圍沒有陸生動物那樣廣泛,按照該《條例》,水生動物中列入禁食範圍的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目前,《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列入了數百種水生野生動物。
同時,《條例》明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管理的野生動物或者野生動物人工種群,不适用本條例。這意味着,除了不禁食的非保護動物,水生野生動物也有一個明确可食用的“白名單”。
按漁業法管理的“水産新品種”可視為“白名單”,其需經全國水産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由農業農村部公布,該新品種目錄動态更新,目前公告的水産新品種累計有200多個。
在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産新品種中,除了各種魚、蝦類,還包括牛蛙、美國青蛙,以及幾種龜鼈類,如鳄龜、清溪烏鼈、中華鼈“浙新花鼈”、中華鼈“永章黃金鼈”。
同時,農業農村部在3月上旬專門出台文件,明确中華鼈、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産新品種兩栖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
按目前的名錄,牛蛙、美國青蛙、中華鼈等明确進入可食用的“白名單”。
采寫:南都記者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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