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企業年金是補充養老保險,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但從企業年金的管理和運作模式來說,企業年金本質上是單位和員工共同建立的補充養老基金,從保險到基金,區别到底在哪裡呢?
第一:本質不同。保險的本質是保障,養老保險的本質是保障長壽風險,例如基本養老保險,活多久領多久,由國家保障長壽風險;但企業年金是領完即止,沒有長壽風險保障,所以說,它不能稱之為保險。
第二:投資收益積累方式不同。企業年金采用完全積累制,作為一種信托制管理的投資品種,企業年金的盈虧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擔,不可以保證收益,每年的收益取決于當年度的市場行情和單位選擇的受托和投資管理機構的投資能力,類似于去市場買基金,盈虧自負。
第三:合同不同。養老保險簽署保險合同,是一種購買行為,資金并入保險公司的資産負債表。企業年金簽署的是信托合同,資金不并入任何一方的資産負債表,任何一方管理機構的破産、兼并等因素均不影響年金所有權。
基于以上三點,企業年金與其說是補充養老保險,不如說是單位與員工共同定投的一支養老基金。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全國共有11.7萬家企業建立年金計劃,其中隻有1727個單一計劃客戶,單體資金規模不夠大的客戶均選擇參加集合計劃,而年金市場隻有58個企業年金集合計劃存在,因此,選擇一支集合計劃就是選擇定投一支養老基金,而不是購買一份補充養老保險。
現在你知道企業年金的本質是什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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