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我縣婚姻登記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進程,夯實我縣婚姻登記跨區域辦理基礎,按照全省結婚登記“市内通辦”暨全省婚俗改革試點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全國婚姻登記檔案電子化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及《甘肅省民政廳辦公室印發<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宣傳提綱>》的要求,縣民政局決定,集中利用2個月時間開展補領、補辦結婚登記業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補領、補辦結婚登記範圍
(1)雙方當事人婚姻檔案遺失的,重點為2000年以前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婚姻證件遺失、損毀的,需要在民事活動或經濟活動中使用婚姻登記證件的;
(3)手寫結婚證和雙方當事人持有證件信息不相符的;
(4)因各種原因從未辦理過結婚證件的當事人。
需提供資料及注意事項
(1)補辦、補領結婚證必須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場,同時攜帶婚姻當事人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結婚證丢失的請攜帶原辦理鄉鎮婚姻登記檔案複印件)、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因各種原因夫妻雙方不能全部到場的,婚姻登記機關一律不予辦理。
(2)居民身份證與居民戶口簿登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碼應當一緻;不一緻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更正或換領證件。
(3)當事人不能提交居民戶口簿的,可以提交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必須在有效期内,個人信息記錄完整、未限制用途或僅限制辦理婚姻登記業務使用)。
(4)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需及時補領結婚登記。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三張2寸近期合影照片及村級證明系原配夫妻證明信補辦結婚登記。
(5)夫妻雙方在外縣登記結婚,戶籍遷至我縣,在我縣補領結婚證時,需到原登記機關出具結婚檔案複印件或者夫妻關系證明後,持結婚檔案複印件(或者夫妻關系證明)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三張2寸近期合影照片補領結婚證。
辦理時間、地點及電話
時間:從3月1日開始至4月30日結束。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正甯縣民政局婚姻登記窗口(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民政局窗口)。
電話:0934-6120123
正甯縣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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