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意味着兩個人相濡以沫,生兒育女,相伴一生。如果,婚姻原來是一場陰謀,每走一步都是一場精心布置的局。那麼,我們又該何去何從呢?
講述人:李麗
年齡:26歲
職位:護士
01
認識張明那年,我23歲,他35歲。我們是相親認識的,我性格開朗,他沉默寡言,我們兩人在一起時,大部分時間都是我在說,他在聽。
我年輕靓麗,他老氣橫秋,不僅穿着古闆,長相也有些着急,無論外表,還是内在,我們都更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我對母親說,我們不合适,母親卻以過來人的身份,苦口婆心地勸我:“年齡大些好,懂得心疼老婆,再說,我們搬家前,又是多年的鄰居,知根知底,相信媽,媽是不會看錯人的。”
一年後,母親被這句話狠狠地打了臉。
相親後,我和張明很快就進入了下一個環節,結婚。未來的婆婆和母親以姐妹相稱,很喜歡我,時常說把我當親閨女一樣對待。
張家很快就為我們在當地買了一個學區房,一年後,我順理成章地嫁給了張明。
婚後不久,我就懷孕了。孕期反應非常大,吃飯剛吃到一半,胃裡就開始翻江倒海,我隻能扔下筷子,捂着嘴,沖進衛生間,抱着馬桶,一頓狂吐。
這時,張明也會緊随其後,輕輕地拍着我的後背,等我吐完了,再為我遞上一杯溫開水,讓我漱口。
懷孕初期,張明包攬了所有的家務活。婆婆也時常給我送來各種營養湯,還不忘叮囑張明一定要好生照顧我。
有時晚上,我想吃酸辣粉了。不管多晚,張明都會出去,跑很遠的路,為我買回來,再微笑地看着我大口朵頤。
張明溫暖的舉動,讓我覺得心裡很暖,甚至一度認為那就是所謂的幸福。可四個月後的一次孕期檢查,讓我徹底地認清了張明。他曾經的笑容,讓我覺得真惡心。
02
記得懷孕時,我曾問過他:“你喜歡男孩兒,還是女孩兒呀?”張明說:“男孩,女孩都行,隻要健康就好。”
可做檢查時,他卻背着我,小聲問醫生:“能看出來是男孩兒,還是女孩兒嗎?”
隔着一個拉簾,我隐約聽醫生說:“孩子顯像不太明顯……依我多年的經驗,看着像女孩兒。”
那天回家後,張明就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耷拉着腦袋,整個人無精打采的。吃飯時,他的手機響了,他心虛地看了我一眼,然後,起身走進了衛生間。
我才後知後覺,原來張明一心想要一個男孩兒。接下來的一個月,張明每天回家都很晚。開始,我還打電話詢問,後來,我也懶得打了。
之前,婆婆兩三天就會來家裡一趟,給我送各種營養湯。現在,一個月也見不着一次人影。家裡越來越冷清,我索性就住回了娘家。
母親以為我和張明吵架了,勸我:“過日子,哪有舌頭不碰牙的。凡事别太斤斤計較了,夫妻沒有隔夜仇。”
我想着如果張明來接我回家,我就給他個台階吧!可這一等,就等到了孩子出生。我進産房後,還是母親通知的張明。
當時,我對這個男人已經徹底死了心。
03
結果,醫生估算錯誤。當大家都以為我會生個女孩時,我卻生了個大胖小子。張明和婆婆聞訊趕來後,張明抱着孩子,親個不停,婆婆更是笑得合不攏嘴。
表面上,我裝得若無其事,可其實心裡早已心如死灰。
我對張明沒有任何要求,隻希望孩子能在一個完整的家庭中長大。可是,我錯了。對于一個家庭來說,如果沒有愛,即使父母都在,那也是另一種形式上的殘缺。
我不喜歡看家庭狗血劇,可接下來,發生在我身上的事,遠比那些狗血情節更讓人無語。如果把整件事捋一捋,其實不難發現,這場婚姻本就是一場精心設計好的騙局。
張明是我的初戀,但我并不是他的第一個女人。有一天,我收拾書櫃時,無意間看到從書中掉落到地上一張照片。
照片中,張明穿着校服,有一位女孩兒,微笑着依偎在他身邊。這時,婆婆進來取東西。我問了婆婆一嘴:“媽,這女孩兒是誰啊?”
婆婆看了照片一眼,臉色瞬間變得蒼白,仿佛女孩兒是什麼不潔之物,婆婆立即轉過臉,不耐煩地說了三個字:“不認識。”然後,東西沒拿,空手走出了房間。
晚上,張明回來,我把照片放在茶幾上,問他:“你這位女同學挺漂亮啊,我們結婚時,好像沒看到她來參加婚禮啊?”
張明看到照片後,先是一愣,緊接着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說:“來了吧?當時來的同學多,我也記不太清了。”
我不是個胡攪蠻纏的女人,他不肯說,我也沒必要再追問下去,這樣隻會鬧得不歡而散。
這段時間,我發現張明總是背着我,躲進衛生間接電話,便在一個隐蔽的角落,安上一個偷聽裝置。
第二天,我就聽到了張明和婆婆的對話:“媽,我不能離開小文,她無名無分地跟了我15年,我不能對不起她。”
緊接着,我聽到了讓我渾身發抖的那句話:“你不是希望張家有後嗎?現在有了,我的任務也完成了……”
我頓時覺得這個家肮髒至極,我和剛出生3個月的兒子,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成了這段婚姻的犧牲品。我氣得險些沖進衛生間,恨不得扇他幾個大耳光。
但是,最後一絲理智告訴我,冷靜,冷靜,一定不能輕舉妄動。
我強作鎮靜,簡單收拾了一下換洗的衣物,對張明說:“我媽想孩子了,我回娘家住幾天。”然後,頭也不回地抱着孩子走出了家門。
04
張明的自私,讓我和兒子不幸淪為了這場婚姻的犧牲品。
回家後,我想盡一切辦法,開始搜集張明的出軌證據。才得知,張明的初戀女友,小時候出過車禍,子宮意外受損,懷孕的機率非常低。婆婆曾極力反對兩人在一起,但是張明一直沒有放棄。
最後,母子二人各退一步,等女孩兒懷孕了,才同意這門婚事。
可女孩兒的肚子始終沒有動靜。兩人曾經想過一切辦法,連試管嬰兒都做過,最終,還是沒有成功。
直到張明35歲了,婆婆再也按捺不住了,逼迫他們分手,她不允許讓張家在張明這代斷了血脈,這才找到我的母親,促成了兩家這段孽緣。
婆婆希望張明放下過往,和那個女孩徹底分開。可張明顯然不願意,他不想背棄初戀與那段15年之久的愛情。
曾經,為了兒子,我選擇隐忍;如今,為了兒子,我選擇絕地反擊,之後,我一紙訴狀将張明告上法庭。
我們的離婚案子,進行得還算比較順利。在證據面前,張明的所有狡辯都顯得那樣蒼白無力。最後,孩子的撫養權歸我,張明在法庭上,低頭對我誠懇地道了歉,并承諾以後會定期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從法院出來,我一身輕松,雖然,我成了一位單親媽媽,不一定能給兒子多麼富裕的生活。但是,我一定會用我最大的呵護和愛,好好陪伴他長大,教育他做人一定要善良。
身邊的人說我很傻,淨身出戶,豈不是便宜了這家人?可我覺得,隻要有兒子在我身邊,就是我最大的人生财富。
宋代詩人謝直有一首詩詞:“我斷不思量,你莫思量我;将你從前與我心,付與他人可。”
所以,婚姻中的欺騙就是一種背叛,女人,千萬不要做燃燒自己、溫暖他人的木偶,要及時醒悟,要學會獨立,要在這個世界,留下屬于你自己的痕迹。#情感情感##故事##婚姻#
作者:楠山
編輯: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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