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局是否是合适的被告?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西北政法大學法治學院特聘教授史西甯主任律師用一個案例告訴大家。
案情介紹
遼甯的何某是某村的村民,在村子裡擁有合法的土地。他們當地的政府想要對舊城區進行改造,于是準備征收何某家的土地。當地說給征收的村民補償,可是直到2020年,何某也沒有拿到補償款。但是當地政府卻拿着何某家的土地給了甲房地産公司,讓其用于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在房地産開發商房屋建設的過程中,工程施工導緻了何某家的房屋收到了損害,開裂、漏水、超市不能經營。
在朋友的介紹下,何某聘請了我們律所的董夢閣律師,律師介入後,向規劃局申請了信息公開,拿到規劃局提供的文件後,董律師發現這次征收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于是董律師提起了行政訴訟。開庭後,被告規劃局一直狡辯說自己不具備主體資格,不是合适的被告,此次訴訟被告有錯誤,但是董律師拿出了審批文件以及何某的相關證件。在幾輪的争辯、舉證、質證後,最終法院支持了何某的訴求。
因此,不管是政府對你強拆,還是政府的其他部門,都不要慌張,留好證據,及時聘請專業的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專業的領域,幫您維護權利的最大化。
法律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内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将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史律師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争,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着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斷。而對于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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