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北京晨報、新京報、北京交通廣播
進入暑期後,北京西站的客流量加大,大家無論進站出站,送人接人,可能都會遇到一個問題:手機沒電了....充電寶也沒電了.....于是,就會找“免費充電站”為手機充電。
但是,最近的一起官司,卻讓一件事兒浮出水面:在北京西站免費充電樁充電的時候會被“偷裝”三款軟件。
北京西站用手機充電樁充電 手機竟被“偷裝軟件”
北京一位張女士起訴稱,今年4月18日,其在北京西站第五候車室候車時,在一處“免費充電站”為手機充電。張女士說自己首先用的是普通充電設置,但充了10分鐘後發現手機隻增加了1%電量。情急之下,張女士就選擇了快速充電設置。
按照充電站視頻的提示操作後,張女士發現手機充電速度是快了,但手機裡被安裝了一個名叫“号外”的APP程序以及兩款遊戲程序。“後兩款軟件馬上直接跳進遊戲,我再點擊手機,手機就出現了死機狀态。”張女士說。
為此,張女士将暢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京鐵商業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西站分公司起訴至豐台法院,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糾正不經旅客同意直接在使用其免費充電器時誘導旅客打開USB手機權限以及強制下載APP的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3000元,并書面道歉。
充電公司:有8處提醒沒侵權
作為第一被告的暢充公司答辯稱:首先張女士無法證明手機确實出現了死機情況,且即使出現死機,也不能證明手機死機與充電服務有關。
此外,充電站提供高速充電服務時,充電設備至少有八處告知,已做了醒目提示,充電過程需使用者按照步驟操作,現有技術也做不到未經顧客許可就能強制安裝,因此不存在原告所說的“不知情”。“充電還是不充電,安裝還是不安裝,其實都是原告來選擇和操作的。”暢充公司的代理人說。
對于張女士提出的打開USB調試模式,暢充公司方面表示,此舉是為了能夠讓充電設備可以識别原告的手機和電池型号,從而提供可以接受的電流強度,是安全保障的需要,并不會影響手機安全。暢充公司還表示,其推薦的遊戲和應用程序均為合法正版的軟件。據此,暢充公司請求法院駁回張女士的訴訟請求。
北京西站:除原告外 沒有任何人提出有問題
第二被告北京西站方面則表示,其與速充公司雙方僅僅是場地租賃關系,北京西站為其提供經營場地,速充公司在場地上投放機器并進行維護和管理,且該免費充電站自2015年12月安裝至今,除本案原告外,從沒有任何人提出有問題。北京西站方面既沒有實施侵害原告的任何行為,也不構成法定的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和事實,因此不同意賠償。
調查:現場充電用戶仍不知道被安裝軟件
記者在北京西站免費充電樁前發現,不少旅客走至充電設備前,直接拿起數據線插上手機充電,在發現充電沒有反應後,才擡頭仔細觀看提醒字幕,有些人直接離開,但多數會根據教程提示進行充電。“你知道手機被下載軟件了嗎?”面對詢問,正在充電的年輕女士搖搖頭,“我不知道,就跟着提示打開USB,沒注意這些。”
測試:安卓、蘋果手機過程不同
在進行充電測試時,安卓手機在連接上高速充電接口後,手機馬上提示是否允許USB調試(之前開發者模式已經開啟),點擊允許後,手機立即出現名為“号外”和“快奪寶”的軟件。而充電結束後,發現手機已經自動安裝上了軟件。而蘋果手機iOS接口在連接充電線後,屏幕顯示“是否信任此電腦”,點擊信任後,充電才可開始,但并未安裝軟件。另外,經過10分鐘充電後,“普通充電區”安卓手機剩餘電量由18%變成20%;“高速充電區”則從25%變成35%。
USB選項是否與充電有關?
業内人士認為,所謂USB調試模式,是安卓系統提供的一個用于開發工作的功能,該功能可以允許在計算機和安卓設備之間複制讀取數據,安裝應用程序等。充電其實不需要手機打開USB調試模式,因為充電隻需要給手機一個脈沖和電源,讓電池充電即可。當供給電源允許接入設備可以充電時,接入設備就可以進行充電操作。
同時,手機充電的快速與普通主要區别也在于對輸入電流的控制,也不需要通過打開USB調試模式來進行調節。
充電被裝軟件是否侵權?
律師表示,根據《消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被告未經張女士許可安裝3款軟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據了解,張女士提出的經濟賠償主要是為維權産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以及通訊費,但在庭審中,張女士未能提交上述費用清單。本案将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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