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止銷售的通知?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自即日起全市零售藥店恢複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以下簡稱“四類藥品”),具體要求如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關于停止銷售的通知?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在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自即日起全市零售藥店恢複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以下簡稱“四類藥品”),具體要求如下:
一、在店堂醒目位置張貼公告,提示顧客配合掃場所碼、出示健康碼、行程卡、測量體溫、佩戴口罩、購買“四類藥品”進行實名登記。
二、嚴格按照《零售藥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蘇防控防指〔2020〕7号)要求做好店堂消殺、通風,并記錄。
三、進店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掃場所碼、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行程卡。
四、發現三類異常人員(發熱、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行程卡帶星号)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規範處置并上報,緊急特殊情況直接撥打120或110。
五、“四類藥品”專櫃擺放并有醒目标志,銷售“四類藥品”實名登記(登記購買人和使用人姓名、身份證号、手機号、住址、職業或工作單位、所購藥品名稱、所購藥品數量、體溫、健康碼等信息)并上傳至“泰州市一退兩抗購藥登記平台”。
六、藥店工作人員每日檢測體溫并記錄,按要求接種疫苗及定期核酸檢測。
“祥泰·品質藥房”要發揮标杆引領作用,全市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巡查督查,全力保障公衆用藥安全。
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6日
轉自:泰州發布
來源: 中國江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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