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友小諾說,她和一位朋友鬧掰了。
原因有點搞笑。
小諾和朋友一起逛街,結果朋友相中一件棉布長裙,立馬試穿。
但那位朋友長得比較胖,棉布長裙穿上後顯得很臃腫。
因為彼此是朋友嘛,小諾就口無遮攔地說:快脫下來吧,穿上跟道姑的長袍似的。
朋友有些不悅地說,我認為還不錯。
結果,小諾又爽直地說,你還是省點力氣别吓人了,穿出去别人還以為你是化緣的,這件裙子真的不适合你。
朋友當時就拉下臉來說,我買裙子礙你什麼事,道姑也好,化緣也罷,我喜歡。
小諾這才發現朋友已經變了臉,于是就解釋,自己沒别的意思,就是覺得不适合。
但是,朋友什麼也沒說,直接打包拿裙走人,把小諾一個人留在店裡,尴尬得想鑽地縫。
我們平時都很好呀,總在一起吃飯聊天,好到不分彼此,她怎麼說翻臉就翻臉,以前開玩笑她也沒這樣呀。小諾委屈地說。
小諾說話有點傷人,自然不對,但是朋友鬧掰的原因,卻并不是說話不好聽,也不是交情不夠深,恰恰就是因為交情深,讓小諾忽略了彼此的界限,甚至肆無忌憚地越界。
著名學者梁實秋對朋友相交的觀點是,與朋友相交,久而敬之。
久而敬之這四個字,很好地诠釋出了朋友相交最好的方式。
敬,是保持距離不可過分親昵。越是交往很久的朋友,越要保持距離。
2
讀亦舒的小說《我的前半生》。
羅子君和閨蜜唐晶交往三十年,稱得上是鐵杆朋友。
但是,羅子君因為唐晶交了男朋友,沒有及時和她說,感覺特别生氣,連電話也不肯聽。當唐晶跑來找她時,兩人卻吵了起來。
羅子君把所有的怒氣都撒在唐晶身上:你一向以為自己比我能幹、博學,對我,你愛罵愛諷刺我絕對沒話講,給點小恩惠,你就以為提攜我,你對我恩重如山,情同再造,你俨如做着小型上帝,你太滿足了,謝謝這一年來的施舍,我不要這種朋友,你高高在上地找别人襯托你吧,我不是白搭。
三十年的友誼小船,說翻就翻了。
羅子君又後悔,半夜跑去道歉。
你原諒我嗎?我老土地問。
她很詫異,我們以後别提這件事情好不好?
她不再罵我諷刺我。
我明白,唐晶一心要将我們這一段親密的感情結束,代之以互相尊重的君子之交。
小說中,她們的友情再也沒有回到從前。
為什麼好朋友交到最後,結局往往不盡人意,沒有想象中那般,年輕時瘋在一起,老了也能一起喝茶聊天。
朋友之所以好,就是因為彼此掏心掏肺地好,彼此熟悉對方,就像左右手那樣,然而,也正因為彼此熟悉交情深厚,也就無所顧忌。
而最後親手扼殺掉彼此友情的,往往就是所謂的親密。
因為親密,所以對朋友的要求多、标準高,而一旦目的沒有達到,心理落差大,這時候的心理變化,就已經不再顧忌是否親如家人,隻是想把自己的不滿表達出來,不肯顧及對方的感受。
最後,導緻友情如琉璃,碎了一地,再也不複拾起。
3
任何交往中,必須有一個适當的契合距離。
奇才高曉松,曾經也有過類似的經曆。
衆所周知,他和老狼是一對好兄弟,兩人一起作詞作曲歌廳駐唱,經曆了許多,彼此間不是親兄弟,但卻勝過親兄弟,
就是這樣的關兄弟,卻因為彼此在音樂上的理念不同,一言不合吵起來。
一次,兩人在酒吧吵起來,桌子都踢翻了,高曉松還差點拿椅子砸老狼,好朋友最後分道揚镳。
兩人和好,是在幾年之後,彼此間又經曆了許多。
相交過深,彼此不再以敬為先,言語随意,行為也無所顧忌,結果便是傷害也很深。
4
台灣作家三毛說,朋友的相交,最可貴在于知心。最不可取,在于霸占或單方強求。西方有一句諺語說,朋友的可貴,就在于自由。
所以,别在友情裡摻雜親情,也别對友情,霸占或強求,朋友隻是我們在芸芸衆生之中認識的,一位聊得來而又彼此知心的人,僅此而已。
過深,則彼此沒有界限,失了那份敬意。
曾經,有位朋友就一直抱怨,每次與朋友交惡,都像剝了一層皮。
她交朋友的方式,就是親密無間,平時在家聚餐,節日互送禮物,朋友家發生矛盾也沖鋒在前,對朋友的家人也像自己的家人一樣。
但是,因為深交而越界,也許言語失和,也許事情出錯。總而言之,那種絕交不是簡單的吵幾句就罷了,失去朋友的心情與失戀差不多。
而且這樣的交友方式,也給人一種不靠譜的感覺,交朋友就像熊瞎子掰玉米一樣,走一路丢一路,最後卻變成沒有朋友了。
不過分親昵,也就避免了閨蜜互撕、朋友反目等等狗血橋段。彼此間在一定的距離内相交相處,心意相知,以敬為先。
我也交朋友,但平時并不怎麼聯系,偶爾在一起聚餐,聊聊彼此的現狀,誰有需要幫忙的,彼此想辦法,之後便也各回各家。
越是比較聊得來的好朋友,越要表達出敬意,而如果處得比較親昵,就會越界,。
與朋友相處最好的方式,就是久而敬之。
作者簡介:代連華,多家平台簽約作者。感性的情感專家,理性的勵志寫手,您身邊的輕松幽默可信賴的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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