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房子留給孩子的?編者按:null尹律師:,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離婚協議房子留給孩子的?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編者按:null
尹律師:
您好!我跟我丈夫結婚7年了,很遺憾沒有扛過七年之癢,要面臨離婚了。我倆隻有一個孩子,婚後财産隻有一套房子,登記在我丈夫名下,考慮到和平分手,公平處理婚後财産,我們都同意把這套房子留給孩子。但是我聽說有很多反悔的案例,請問未來我丈夫萬一反悔了怎麼辦?有什麼好方法能避免他反悔嗎?
江蘇 劉女士
劉女士:
您好!關于您擔心丈夫未來會反悔的顧慮是我們無法預見和控制的,但我們可以通過提前防範,讓對方的反悔行為無法獲得支持。如您一樣,生活中許多夫妻面臨分開時,都會考慮孩子的利益,在實踐中,也确實存在如您所說反悔的案例,我來為您介紹如何防範。
離婚協議能否約定将房子贈與子女?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婚姻解除、子女撫養、财産分割和債務承擔等所達成的協議。無論是在民政部門經雙方協議離婚,還是在人民法院通過調解離婚,都涉及到協議條款的具體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财産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财産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據此,您提到的房子是婚後夫妻共同财産,您和丈夫可以協商一緻決定将房屋贈與給孩子,但協議約定一定要具體明确、無歧義。
離婚協議中的贈與約定能否撤銷?
生活中常說的贈與合同是指《民法典》規定下的贈與,具體規定如下:
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将自己的财産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财産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适用前款規定。”
簡單來說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财産轉移前撤銷贈與,法律特殊規定除外。回歸到房屋贈與而言,隻要在房屋沒有辦理變更登記前,贈與人是可以反悔的。
但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贈與條款與贈與合同是有區别的。離婚協議中約定贈與子女财産的條款是與婚姻關系解除、子女撫養、共同财産分割等互為前提,甚至是以一方在子女撫養、共同财産分割等方面的重大讓步作為條件,協議全文是一個整體,不能割裂開來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财産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據此,雖然之前的司法實踐中對類似問題的裁判标準南轅北轍,但目前主流觀點已經相對統一,即認為離婚協議是一個關于人身關系和财産關系的“一攬子協議”,不可分割,隻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可變更或撤銷的情形,一方請求撤銷贈與合同,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不能獲得支持。
如何提前做好相應防範措施?
如前所述,雖然目前的司法實踐主流觀點不支持一方撤銷贈與,為避免節外生枝産生糾紛,仍需要提前做好相應防範措施。
比如您可以要求在離婚手續辦理前将房屋過戶至孩子名下,或者将房屋贈與孩子的約定進行公證,此外要在離婚協議生效後及時督促丈夫将房屋過戶至孩子名下,必要時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依法維權。
律師提醒
“贈與”是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的行為,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贈與及撤銷的法律規定,依法防範自身風險,同時也要注意離婚協議中贈與條款的特殊性。必要時咨詢專業法律人士尋求協助,用法商思維和法律智慧結合法律工具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
(北京雷傑展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尹紅志)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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