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企業固定資産賬務處理? 甲研究所為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對甲研究所進行公司制改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批複中規定“甲研究所改制為國有獨資企業乙企業,并按照2019年度審計報告作為清産核資依據,即按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列示的淨資産為折股依據”乙企業于2020年9月2日登記設立,注冊資本為3500萬元甲研究所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期末淨資産為2590萬元2020年8月資産負債表列示的期末淨資産為2810萬元其财務經理咨詢會易網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問:新公司乙企業的淨資産要以哪個金額為準,怎麼入賬? 答: 文件一:财企[2002]313 号文第八條規定“資産評估結果是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出資折股的依據,自評估基準日起一年内有效自評估基準日到公司制企業設立登記日的有效期内,原企業實現利潤而增加的淨資産,應當上繳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經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同意,作為公司制企業國家獨享資本公積管理,留待以後年度擴股時轉增國有股份;對原企業經營虧損而減少的淨資産,由國有資本持有單位補足,或者由公司制企業用以後年度國有股份應分得的股利補足企業超過有效期未能注冊登記,或者在有效期内被評估資産價值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根據文件一的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對甲研究所公司制改建文件批複中的規定,乙企業于2020年9月2日登記設立,未超過一年,因此甲研究所可以按照批複文件中的規定以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的期末淨資産2590萬元作為乙企業的實收資本 因乙企業2020年9月才登記設立,甲研究所在乙企業未設立時還是以甲研究所的名義在持續經營,甲研究所2020年8月資産負債表所示其淨資産已達到2810萬元,則其淨資産存在差異,差異金額為淨資産增加220萬元(2810萬元-2590萬元)針對該情況甲研究所應将增加的淨資産220萬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批複是将該增加的淨資産上繳國有資本持有單位,還是作為乙企業的資本公積留待以後年度轉增資本 如果主管部門的意見是将增加的淨資産上繳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則應在甲研究所先進行利潤分配,分配金額為增加的淨資産220萬元,再按分配後的淨資産2590萬元作為實收資本入資因是按淨資産作為出資折股,則在賬務處理時,隻要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資産、負債按相同的金額轉入乙企業的資産、負債,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者權益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的金額全部轉入乙企業的實收資本 如果主管部門的意見是将增加的淨資産作為乙企業的資本公積留待以後年度轉增資本,則甲企業可以按照2590萬元作為實收資本,220萬元作為資本公積因是按淨資産作為出資折股,則在賬務處理時,隻要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資産、負債按相同的金額轉入乙企業的資産、負債,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者權益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的金額全部轉為乙企業的實收資本2590萬元、資本公積220萬元,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新辦企業固定資産賬務處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甲研究所為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對甲研究所進行公司制改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批複中規定“甲研究所改制為國有獨資企業乙企業,并按照2019年度審計報告作為清産核資依據,即按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列示的淨資産為折股依據”。乙企業于2020年9月2日登記設立,注冊資本為3500萬元。甲研究所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期末淨資産為2590萬元。2020年8月資産負債表列示的期末淨資産為2810萬元。其财務經理咨詢會易網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問:新公司乙企業的淨資産要以哪個金額為準,怎麼入賬? 答: 文件一:财企[2002]313 号文第八條規定“資産評估結果是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出資折股的依據,自評估基準日起一年内有效。自評估基準日到公司制企業設立登記日的有效期内,原企業實現利潤而增加的淨資産,應當上繳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經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同意,作為公司制企業國家獨享資本公積管理,留待以後年度擴股時轉增國有股份;對原企業經營虧損而減少的淨資産,由國有資本持有單位補足,或者由公司制企業用以後年度國有股份應分得的股利補足。企業超過有效期未能注冊登記,或者在有效期内被評估資産價值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根據文件一的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對甲研究所公司制改建文件批複中的規定,乙企業于2020年9月2日登記設立,未超過一年,因此甲研究所可以按照批複文件中的規定以2019年度審計報告中的期末淨資産2590萬元作為乙企業的實收資本。 因乙企業2020年9月才登記設立,甲研究所在乙企業未設立時還是以甲研究所的名義在持續經營,甲研究所2020年8月資産負債表所示其淨資産已達到2810萬元,則其淨資産存在差異,差異金額為淨資産增加220萬元(2810萬元-2590萬元)。針對該情況甲研究所應将增加的淨資産220萬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批複是将該增加的淨資産上繳國有資本持有單位,還是作為乙企業的資本公積留待以後年度轉增資本。 如果主管部門的意見是将增加的淨資産上繳國有資本持有單位,則應在甲研究所先進行利潤分配,分配金額為增加的淨資産220萬元,再按分配後的淨資産2590萬元作為實收資本入資。因是按淨資産作為出資折股,則在賬務處理時,隻要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資産、負債按相同的金額轉入乙企業的資産、負債,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者權益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的金額全部轉入乙企業的實收資本。 如果主管部門的意見是将增加的淨資産作為乙企業的資本公積留待以後年度轉增資本,則甲企業可以按照2590萬元作為實收資本,220萬元作為資本公積。因是按淨資産作為出資折股,則在賬務處理時,隻要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資産、負債按相同的金額轉入乙企業的資産、負債,将甲研究所的所有者權益即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的金額全部轉為乙企業的實收資本2590萬元、資本公積220萬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