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恒信和 高鵬燕
為了支持和鼓勵小微企業,近些年來國家出台了相關的優惠政策,并經過多次政策變化,使得小型微利企業的标準進一步放寬,範圍不斷擴大,現如今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企業都是企業所得稅上的“小型微利企業”,本文通過梳理相關理論知識帶大家了解小型微利企業。
從概念上來說,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其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别、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企業可直接按照當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資産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來自行判别是否屬于小型微利企業,從業人數和資産總額應按照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來确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接下來通過一則案例來具體了解,假若A企業2021年各季度資産總額、從業人數以及累計應納稅所得額情況如下表所示:
季度 |
從業人數 |
資産總額(萬元) |
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值,萬元) | ||
期初 |
期末 |
期初 |
期末 | ||
第一季度 |
100 |
180 |
1500 |
2300 |
150 |
第二季度 |
200 |
260 |
2300 |
3000 |
200 |
第三季度 |
260 |
300 |
3000 |
5000 |
350 |
第四季度 |
280 |
330 |
5000 |
6000 |
280 |
指标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從業人員 |
季初 |
100 |
200 |
260 |
280 |
季末 |
180 |
260 |
300 |
340 | |
季度平均值 |
140 |
230 |
280 |
310 | |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
140 |
(140+230)÷2=185 |
(140+230+280)÷3=216.67 |
(140+230+280+310)÷4=240 | |
資産總額 (萬元) |
季初 |
1500 |
2300 |
3000 |
5000 |
季末 |
2300 |
3000 |
5000 |
6000 | |
季度平均值 |
1900 |
2650 |
4000 |
5500 | |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 |
1900 |
(1900+2650)÷2=2275 |
(1900+2650+4000)÷3=2725 |
(1900+2650+4000+5500)÷4=3100 | |
應納稅所得額 (累計值,萬元) |
150 |
200 |
350 |
280 | |
判斷結果 |
符合 |
符合 |
不符合 應納稅所得額超标 |
符合 |
稅收優惠政策
《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見面政策的通知》(财稅[2019]13号)中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财稅[2019]13号的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小微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企業可利用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來進行稅務籌劃,假使甲公司預計202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310萬元,員工總數為180人,資産總額為1500萬元。按照标準稅率該年度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310×25%=77.5萬元
若甲公司在該年度通過增加部分固定資産、公益性捐贈等合法合理的籌劃方式,将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控制在300萬元以内,假使該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最終為280萬元,則甲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該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0×25%×20%×50%+(280-100)×50%×20%=20.5萬元
通過籌劃,使得甲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節約57萬元。當然實際籌劃時不能單獨隻看節稅效益,還得關注籌劃成本,确保籌劃後節稅收益要大于成本,否則籌劃則毫無意義。
預繳及彙算清繳環節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企業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13行“減:減免所得稅優惠事項表”下明細行次填寫優惠事項名稱和優惠金額,即“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對于原本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經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累計情況來計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本年度在此之前由于不符合條件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能夠在以後季度應當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按照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預繳申報時經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下一個預繳申報期起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申報,一經調整,當年度内不再變更。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納稅年度終了,納稅人應當對當年度小型微利企業的各項指标進行核對,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小型微利企業主要留存備查資料有從事行業不屬于限制和禁止行業的說明、從業人數的計算過程、資産總額的計算過程。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的,應當在完成年度彙算清繳後,應當将上述留存備查資料歸集齊全整理好,以備稅務機關核查,保留時限為10年。
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區别
經常能夠在政策文件中看到“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字樣,那麼這二者之間到底有啥不同呢?
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中小企業劃型标準》将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小微企業可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指的是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特定企業,要求“小型”和“微利”,主要用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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