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事件又有了最新後續:近日,山西臨汾檢方依法對臨汾市教育局黨組成員、總督學蘇迎澤以涉嫌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據官方通報,此前在對仝卓有關問題調查過程中,臨汾市教育局蘇迎澤、彭波二人為逃避責任,夥同該局基礎教育科工作人員張文成僞造仝卓由延安遷至臨汾的戶籍遷移手續。
作為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蘇迎澤被批捕的信息一經媒體報道,仝卓在微博的聲明也引發輿論關注。他在聲明裡寫道“蘇迎澤被批捕是因為在2020年5月底調查組就我的事件開展調查之後,蘇迎澤等人為了對抗組織僞造了國家機關證件。2012年我父親托請他人為我辦理學籍,對于中間的操作過程他并不了解,也沒有參與。我父親并不認識蘇迎澤等人……”
言外之意,“蘇迎澤犯事“分為前後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即他在2012年為仝卓的轉學手續違規簽字蓋章,但是仝天峰請托的是臨汾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工作人員彭波,而非蘇迎澤;第二個階段,也就是2020年5月底,東窗事發後,蘇、彭二人為逃避責任僞造仝卓由延安遷至臨汾的戶籍遷移手續,對抗上級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仝卓聲明暗含的這兩點确實能從當地官方通報得到映證,但是,當地官方通報也僅限于明确“彭波是蘇迎澤與仝天峰的中間人”,至于仝卓所說的“我父親并不認識蘇迎澤等人”,顯然也有自說自話,急于撇清之嫌。
如今仝卓事件已經告一段落,回到蘇迎澤身上,其被批捕無疑是其咎由自取:在仝卓“身份篡改”成為全國矚目的輿論熱點,相關部門表示要追查的當口,身為當地教育局總督學的他,居然試圖用一紙僞造的戶籍遷移手續瞞天過海,對抗上級調查,可謂膽大至極。
這事也表明,很多時候,犯下錯誤就得坦然認錯糾錯,對于起初犯下的一個錯企圖用更多的錯掩蓋,隻能是自己坑自己。拿此事來說,蘇迎澤當初違規幫助仝卓轉學,已然犯了嚴重錯誤,面對黨紀政紀法律的追問,他不是認真挽回錯誤,而是試圖文過飾非,結果欲蓋彌彰,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如今,蘇迎澤面臨刑事追究,說明山西相關部門對于仝卓事件的追責力度,并未因為輿論對于仝卓事件關注度的降低而弱化。這樣動真格見真章、不護犢子的做法,也合乎公衆的“零容忍”期許。
仝卓事件作為一起惡劣的高考舞弊個案,顯然不能隻是對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就萬事大吉。紀律處分之外,對于其中的違法犯罪問題,也當持續深入追查,這樣才能讓濫權者付出應有的代價,而不是“犯了十分錯,擔了九分責”。
很多高考舞弊案背後,往往不隻涉及違紀問題,而且很可能牽涉各種犯罪,比如包括僞造戶籍遷移手續,涉嫌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等。無論是仝卓事件,還是其他個案,都一再證明了這點。鑒于此,相關公職人員違規使用權力幫人辦事背後,很可能涉嫌濫用職權罪等……這些隐藏的犯罪,每一個都值得深挖。
說到底,無論是“身份篡改”,還是其他高考舞弊,都逾越了高考公平的底線,絕不能輕易放過。而事後的追責中,黨紀的歸黨紀、政紀的歸政紀,法律的歸法律,絕不該混淆。徹查高考舞弊背後的違法犯罪,并實現法紀銜接,讓責任人付出慘重代價,才是對高考公平的最有力維護。
□國華(媒體人 )
編輯 陳靜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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