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砌築砂漿
(一)原材料要求
水泥 |
M15及以下強度等級的砌築砂漿宜選用32.5級的通用矽酸鹽水泥或砌築水泥; M15以上強度等級的砌築砂漿宜選用42.5級普通矽酸鹽水泥 |
砂 |
宜選用過篩中砂 |
石灰膏 |
建築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時,熟化時間不得少于7d; 建築磨細生石灰粉的熟化時間不得少于2d |
水 |
宜采用自來水 |
(二)砂漿配合比
(1)砌築砂漿應進行配合比設計,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計算和試配确定,并同時滿足稠度、保水率和抗壓強度的要求。
(2)當砌築①材料為粗糙多孔且吸水較大的塊料或在②幹熱條件下砌築時,應選用較大稠度值的砂漿;反之,應選用較小稠度值的砂漿。(砂漿稠度值越大,含水率越多)
(3)砌築砂漿的分層厚度不得大于30mm,确保砂漿具有良好的保水性。
(三)砂漿的拌制及使用【2018-11、2016-25】
(1)砂漿現場拌制時,各組分材料應采用重量計量。
(2)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自投料完算起,應為:
砂漿種類 |
攪拌時間 |
使用時長 |
最高氣溫30℃以上 |
水泥砂漿/混合砂漿 |
2min |
3h内使用完畢 |
2h内使用完畢 |
水泥粉煤灰砂漿、摻用外加劑的砂漿 |
3min |
(四)砂漿強度等級【2016-25】
砂漿強度由邊長為7.07cm的正方體試件,經過28d标準養護,測得一組三塊的抗壓強度值來評定。
砂漿試塊應在卸料過程的中間部位随機取樣,同盤砂漿隻應制作一組試塊。
二、磚砌體工程
(每日砌築高度:≤1.5m或一步腳手架,冬雨季≤1.2m)
(二)燒結普通磚砌體
(1)砌築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蒸壓灰砂磚、蒸壓粉煤灰磚砌體時,磚應提前1~2d适度濕潤,不得采用幹磚或處于吸水飽和狀态的磚砌築,塊體濕潤程度宜符合下列規定:
1)燒結類塊體的相對含水率60%~70%;
2)混凝土多孔磚及混凝土實心磚不需澆水濕潤,但在氣候幹燥炎熱的情況下,宜在砌築前對其噴水濕潤。其他非燒結類塊體的相對含水率40%~50%。
(2)砌築方法有“三一”砌築法、擠漿法(鋪漿法)、刮漿法、滿口灰法四種。
•通常宜采用“三一”砌築法,即一鏟灰、一塊磚、一揉壓的砌築方法。【2014-24】
•當采用鋪漿法砌築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750mm(3塊磚長),施工期間氣溫超過30℃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500mm(2塊磚長)。
(3)設置皮數杆:在磚砌體轉角處、交接處應設置皮數杆,皮數杆上标明磚皮數、灰縫厚度以及豎向構造的變化部位。皮數杆間距不應大于15m,在相對兩皮數杆上磚上邊線處拉水準線。
(4)磚牆砌築形式有:全順、兩平一側、全丁、一順一丁、梅花丁、三順一丁。
(5)240mm厚承重牆的每層牆的最上一皮磚,磚砌體的台階水平面上及挑出層的外皮磚,應整磚丁砌。
(6)磚牆灰縫寬度宜為10mm,且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
(7)磚牆的水平灰縫砂漿飽滿度不得小于80%;豎縫宜采用擠漿或加漿方法,不得出現透明縫、瞎縫和假縫。不得用水沖漿灌縫。
(8)在磚牆上留置臨時施工洞口,其側邊離交接處牆面不應小于500mm,洞口淨寬不應超過1m。
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及以上地震區建築物的施工洞口位置,應會同設計單位确定。
臨時施工洞口應做好補砌。
(9)不得在下列牆體或部位設置腳手眼:【2014-12】
1)120mm厚牆、清水牆、料石牆、獨立柱和附牆柱;
2)過梁上與過梁成60°角的三角形範圍及過梁淨跨度1/2的高度範圍内;
3)寬度小于1m的窗間牆;
4)門窗洞口兩側石砌體300mm,其他砌體200mm範圍内;轉角處石砌體600mm,其他砌體450mm範圍内;
5)梁或梁墊下及其左右500mm範圍内; 6)設計不允許設置腳手眼的部位;
7)輕質牆體; 8)夾心複合牆外葉牆。
(11)磚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咬槎砌築,嚴禁無可靠措施的内外牆分砌施工。
在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及以上地區,對不能同時砌築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
• 普通磚砌體斜槎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高度的2/3
• 多孔磚砌體的斜槎長高比不應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過一步腳手架的高度。
(12)非抗震設防及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7度地區的臨時間斷處,當不能留斜槎時,除轉角處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須做成凸槎,且應加設拉結鋼筋,拉結鋼筋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120mm牆厚放置1Φ6拉結鋼筋(120mm厚牆放置2Φ6拉結鋼筋);
2)間距沿牆高不應超過500mm,且豎向間距偏差不應超過100mm;
3)埋入長度從留槎處算起每邊均不應小于500mm,抗震設防烈度6度、7度地區,不應小于1000mm;
4)末端應有90°彎鈎。
(13)設有鋼筋混凝土構造柱的抗震多層磚房,應先綁紮鋼筋,然後砌磚牆,最後澆築混凝土。
•牆與柱應沿高度方向每500mm設2Φ6拉筋(一磚牆),每邊伸入牆内不應少于1m;
•構造柱應與圈梁連接;
•磚牆應砌成馬牙槎,每一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超過300mm。
•馬牙槎從每層柱腳開始,先退後進。
•該層構造柱混凝土澆築完以後,才能進行上一層施工。
(14)磚牆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設在變形縫、構造柱或門窗洞口處;相鄰工作段的砌築高度不得超過一個樓層高度,也不宜大于4m。
(15)正常施工條件下,磚砌體每日砌築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腳手架高度内。
(雨天、冬季施工每日砌築高度不超過1.2m。小砌塊:1.4m,混凝土磚:1.6m)
(三)磚柱
(2)磚柱砌築應保證磚柱外表面上下皮垂直灰縫相互錯開1/4磚長,磚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五)多孔磚:多孔磚的孔洞應垂直于受壓面砌築。
(六)燒結空心磚牆
空心磚牆砌築時,空心磚孔洞應呈水平方向,門窗洞口兩側一磚範圍内應采用燒結普通磚砌築。空心磚牆底部宜砌3皮燒結普通磚。
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工程
(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承重牆)和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簡稱小砌塊-填充牆)兩種。
(2)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砌築前不需對小砌塊澆水濕潤;如遇天氣幹燥炎熱,宜在砌築前對其澆水濕潤;對輕骨料混凝土小砌塊,應提前澆水濕潤,塊體的相對含水率宜為40%~50%。雨天及小砌塊表面有浮水時,不得用于施工。
(4)小砌塊牆體應孔對孔、肋對肋錯縫搭砌:
•單排孔小砌塊的搭接長度應為塊體長度的1/2;
•多排孔小砌塊的搭接長度可适當調整,但不宜小于小砌塊長度的1/3,且不應小于90mm。
(6)小砌塊施工應對孔錯縫搭砌,灰縫應橫平豎直,寬度宜為8-12mm。砌體水平灰縫和豎向灰縫的砂漿飽滿度,按淨面積計算不得低于90%,不得出現瞎縫、透明縫等。
四、填充牆砌體工程
(2)砌築填充牆時,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和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産品齡期不應小于28d,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含水率宜小于30%。
(3)砌塊進場後堆置高度不宜超過2m。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在運輸及堆放中應防止雨淋。
(4)吸水率較小的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及采用薄灰砌築法施工的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砌築前不應對其澆(噴)水濕潤。
(5)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牆如無切實有效措施,不得使用于下列部位或環境:
1)建築物防潮層以下牆體; 2)長期浸水或化學侵蝕環境;
3)砌塊表面溫度高于80℃的部位; 4)長期處于有振動源環境的牆體;
(6)在廚房、衛生間、浴室等處采用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砌築牆體時,牆底部宜現澆混凝土坎台,其高度應為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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