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車道是救援通道
更是生命通道
大部分駕駛人都知道
随意占用應急車道是違法的
有的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也有的人抱着從衆心理
實際上
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的危險
遠遠大于正常車道行駛
每一次僥幸
都在不斷地累積成最終的不幸
我們先來看一組動圖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非緊急情況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所謂緊急情況有兩種:
一是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車等待救援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内臨時停放。
等待救援
二是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使用。
緊急任務
那些被部分駕駛人自認為的緊急情況,例如:
在應急車道臨時歇息
停車吃飯
下車解手
甚至“為小孩換尿布”“換駕駛人”等等,類似在應急車道上逗留的行為,都不是緊急情況,此時在應急車道臨時停車都是違法的,并且危險重重。
延誤緊急救援
占用應急車道,會緻使救援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受阻,無法及時到達現場處理事故、排險、疏導、搶救傷員,導緻道路擁堵加劇,甚至造成傷員、病人因得不到及時救治而死亡的嚴重後果。
加劇道路擁堵
當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車多緩慢行駛時,部分駕駛人在應急車道和行車道内來回穿行、加塞,不斷變線,幹擾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擁堵程度。
易造成事故
部分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後,沒有按規定打開危險指示燈并在規定距離設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車停在應急車道上維修;部分駕駛人疲勞時将車随意停在應急車道休息。上述行為極易使同向車輛不明前方情況,導緻事故發生。
形成負面示範
不按順序排隊行駛,占用應急車道,往往會産生極壞的負面示範效應,使遵規排隊者因心理不平衡而産生效仿的念頭和舉動,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敗壞社會風氣。
蜀黍有話說
如果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現故障,确需在應急車道内臨時停車的,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的150米處設置警告标志,提醒後方來車注意安全;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後霧燈;其他人員一定要撤到安全區域内,必要時請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應急車道就是生命通道
請駕駛人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切莫圖一時方便
危害他人也殃及自己
來源: 定西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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