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唐以前的詩人中,陶淵明的生平是最為複雜的。如被朱自清先生稱之為“此六者皆荦荦大端”[1]的名字、年号甲子、居址、出處、世系、年歲等,至今仍是衆說紛纭,難斷甲乙。以其年壽為例,自劉宋以降,即有六十三歲、七十六歲、五十六歲、五十二歲、六十餘歲諸說。持六十三歲說者乃肇始于沈約《宋書·陶潛傳》,梁啟超《陶淵明年譜》[2]則首發其難而創五十六說。陸侃如、馮沅君《中國詩史》[3]從梁說。七十六說者為宋人張纟寅 在《吳譜辯證》[4]中最先提出,清人黃璋等則從之不疑,但梁《譜》認為是說亦不能成立。宋雲彬《陶淵明年譜中的幾個問題》一文,認為《宋書·陶潛傳》的六十三歲說“蓋無明據”,其齡當在“六十歲左右”。[5]古直《陶靖節年譜》[6]首倡五十二歲說。賴義輝《陶淵明生平事迹及其歲數新考》[7],雖然認為古《譜》所用證據皆不可能成立,但其從新的材料上證實陶淵明年壽仍為五十二歲,與古《譜》之說偶合。
又逮欽立《陶淵明事迹詩文系年》(以下簡稱《系年》) [8]雖從六十三歲之說,然其前此所撰之《陶淵明年譜稿》卻贊同古《譜》的五十二說。固然,《系年》的六十三歲說在材料上雖采用了“舊瓶裝新酒”之舉,但其中的矛盾與疑窦卻是舉不勝舉。如《系年》在義熙十一年内認為陶淵明三十五歲時始生長子阿舒(俨),而于太元十九年陶淵明三十歲時則說:“是年喪妻。”如此,就表明阿舒乃為陶淵明的繼室翟氏所生。其實,這種說法與陶淵明的《與子俨等疏》的記載是大違其背的。《疏》雲:“然汝等雖不同生,當思四海皆兄弟之義。……他人尚爾,況共父之人哉!”這裡的“不同生”與“共父之人”,已極明白地告訴我們,陶俨是非翟氏所生而為陶淵明的元配所生。至于《系年》為成六十三歲說而臆改“閑居三十載”為“閑居三二載”,解釋“一去三十年”為“一去十年”等等,更屬無根之談。由是看來,中華書局編輯部在《陶淵明集·出版說明》一文中,指出逮欽立對《陶淵明集》的注釋,以及對陶淵明生平與詩文的系年多為“偏頗之語”的批評,是既為中肯又頗為中的的。
以上的情況表明,陶淵明的年壽自劉宋迄今存在于學術界的種種說法,都是很難成立的,而其生平也就由此構成了一道文學史上的難解之題。本節意在以陶淵明的宦曆為審視點,結合有關材料,對其年壽、生年試作一次新的探求。
一、陶淵明年壽考論
對于陶淵明的宦曆,首載者乃為沈約的《宋書·陶潛傳》,其有雲:
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資,遂抱赢疾。複為鎮軍、建威參軍……以為彭澤令,即日解印绶去職。……義熙末,征著作佐郎,不就。[9]
從這段文字可知,陶淵明在解州祭酒後與“複為鎮軍、建威參軍”之間,有着一段生平中的時間空白,而沈約對此則僅以“躬耕自資,遂抱赢疾”八字搪塞之。事實上,沈約的這種作法是不可取的。按陶集中有《還舊居》詩雲:“疇昔家上京,六載去還歸。今日始複來,恻怆多所悲。”這詩表明,陶淵明一度曾在“上京”家居“六載”之久。但對于詩中“上京”之所指,說者有三,即栗裡、京都建康、上荊(即荊州)。按栗裡在廬山,與柴桑近在咫尺,來去可當日往返,若陶淵明在彼居“六載”後還柴桑“舊居”,其何得有“恻怆多所悲”之境況呢?更何況将“上京”作為廬山之一裡名者,乃始于淳熙十二年宋人朱端章的《南康志》,以宋人之著述來作為對東晉時期的“上京”的考證材料,這本身就是不科學的,所謂考證之大忌者,此即其一也。将“上京”箋作“上荊”即荊州者,為梁啟超《陶淵明年譜》所首倡,然是說與陶集中它處的“上京”之用,則迥不相符。如《答龐參軍》詩雲:“大藩有命,作使上京。”又是詩之序雲:“從江陵使上都,過尋陽見贈。”顯而易見,“上京”所指非“上荊”而為京師建康無疑。
陶淵明為什麼居“上京”?又于何時居“上京”?對此,以前的諸多年譜大都将其與《始作鎮軍參軍經曲阿》詩聯系起來考察。如逮欽立校注本《陶淵明集》即認為:“劉裕起事在京口,并在此坐鎮,京口在晉陵丹徒縣,曲阿在晉陵曲阿縣,彼此相距甚近。”其實,這種說法是大有間題的。按劉裕為鎮軍參軍,事在興元三年(公元404年),曆《還舊居》的“六載”為晉安帝義熙六年(公元410年),屆時,陶淵明辭彭澤令已為數載,何得仍居“上京”而“去還歸”呢?此則表明,是說之為誤,乃是不言而喻的。又有論者以為鎮軍将軍即劉牢之,但劉牢之一生不曾供此職,可見,是說也是無法成立的。考陶集《飲酒》其十有雲:“在昔曾遠遊,直至東南隅。道路迥且長,風波阻中途。”《拟古》其二雲:“辭家夙嚴駕,當往志無終。”又其八雲:“少時壯且厲,撫劍獨行遊。”《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于規林》二首其二雲:“久遊戀所生,如何淹在茲。”這些詩句表明,在陶淵明的生平中,曾有過一段“遠遊東南隅”的經曆,而《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于規林》詩題,又點明他此行“還舊居”的時間為“庚子歲”(公元400年),以此上推“六載”,則其始遊“東南隅”乃為晉簡文帝太元二十年(公元395年)。據此可知,陶淵明所謂居“上京”六年者,蓋乃指他進行了一次以京師建康為中心而長達六年之久的東南漫遊,時間則為公元395年至公元400年。又據“久遊戀所生”五字,知陶淵明“庚子歲五月”的此行之所以從京師還柴桑者,蓋為挂念在“舊居”的“所生”即老母故也。而此期,陶淵明的“家叔“陶夔正在京師任太常卿,其之漫遊“東南隅”,當與陶夔任職京師不無關聯。
陶淵明歸家柴桑未久,即“投耒去學仕”,開始了對功名的專意謀取。時年為二十九歲,這有《飲酒》第十九首中的“行行向立年”五字可證。這就是說,陶淵明二十九歲時乃在“庚子歲”即晉安帝隆安四年之後。而據我們的考察,這個“之後”實際上隻有兩年的時間(詳後),如此,“庚子歲”陶淵明就為二十七歲,推之則其生年乃在公元374年,也就是晉孝武帝永康二年。顔延之《陶征士诔》雲:“春秋若幹,元嘉四年月日,卒于尋陽縣之某裡。”元嘉四年為公元427年,以此計之,可知陶淵明的年壽為五十四歲。
陶淵明的年壽不過六十,顔延之《陶征士诔》早有記載,雲:“年在中身……視死如歸,臨兇若吉。藥劑弗嘗,禱祀非恤。傃幽告終,懷和長畢。”[10]其中“中身”,乃典出《書·無逸》中之“文王受命惟中身”,即五十歲之謂也。然朱自清《陶淵明年譜中之問題》一文注此引《僞孔傳》雲:‘文王九十七而終。中身即位,時年四十七。言中身,舉全數。’‘全數,不必即指五十也。”按朱說乃誤。若“全數”不必即指“五十”而為“六十”或者“七十”,其顯然是不符合“中身即位,時年四十七”之本意的,蓋因“五十”以外的任何“全數”,均不能視為文王即位的代年歲之詞故也。通欽立《陶淵明集·跋》對此又另創新說,認為:“中身不一定是指五十多歲。如《晉書·陸玩傳》說:‘臣已盈六十之年。’‘又上表曰:臣年中壽,終命歸全,将複何恨。薨年六十四。’可見在晉人眼裡,六十以上亦可稱中壽或中身。”
按“中身”并不等同于“中壽”,逯《跋》在這裡因不明此而混淆了兩詞的概念。如前所述,“中身”典出《書·無逸》,在這裡為年歲五十代指的專用詞,而“中壽”則因時代之不同其所指也就不同,這是絕對不能與“中身”相提并論的。如《左傳·僖公三十二年》雲:“中壽,爾墓之木拱矣。”疏雲:“中壽百。”而《莊子·盜拓篇》以“中壽”為八十,《淮南子·原道》以“中壽”為七十,《呂氏春秋·安死》則以“中壽”為六十。晉人将“中壽”作六十者,除《晉書·陸玩傳》外,尚可在葛洪的《抱樸子·至理》等著述中找到例子。可見,“中壽”作為年齡的代名詞乃為一種“可變之物”,而“中身”作為年齡的代名詞,因典出《書·無逸》,就隻能專指五十而言。逮《跋》未明二者間的各自之真谛,擅作斯說,實謬之甚也。
其實,陶淵明壽不過六十,我們從他與顔延之的交往關系中亦可窺知。蕭統《陶淵明傳》雲:“先是顔延之為劉柳後軍功曹,在尋陽與淵明情款。後為始安郡,經過尋陽,日造淵明飲焉。”[11]這一記載告知我們,顔延之曾兩次在尋陽與陶淵明過從,一為任劉柳後軍功曹時,一為任始安太守途經尋陽之際。顔延之為劉柳後軍功曹,史無明載,清人陶澍《陶靖節年譜考異》考訂在義熙十年至十二年之間,可從。按顔延之生于晉太元九年甲申(公元384年),至義熙十一年(公元415年)為三十二歲,陶淵明的生年若以上考公元374年計之,屆時為四十二歲,較顔延之年長十歲。否則,如持六十三歲說者所言,陶淵明義熙十一年為五十二歲,乃長顔延之二十歲,二人在年齡上的距離竟為一代人之隔,如此“情款“,豈可理喻?
二、陶淵明生年稽考
陶淵明的年壽既然不可過六十,那麼,本文上考其“庚子歲”為二十七歲究竟有無可靠的材料證明呢?下面從三個方面對此進行考察。
(一)上引《宋書·陶潛傳》雲:“親老家貧,起為州祭酒,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又雲:“潛弱年薄宦,不潔去就之迹。”陶淵明為江州祭酒,從宋人王質的《栗裡譜》到今人王瑤注釋的《陶淵明集》,以及途欽立《陶淵明事迹詩文系年》、廖仲安《陶淵明》等著述,皆認為乃在他二十九歲之時,所依證據,便是《飲酒》第十九首中的“投
耒去學仕”,“是時向立年”兩句。按“學仕”一詞雖從《論語》“學而優則仕”化出,但後者所強調的是“學”,隻有“優”才能為“仕”,而非“優”者是不能入仕的,所以,“學仕”非如舊注所釋為“已入仕”、“從政”、“做官”之類意,而是指謀取功名言,這有陶淵明的《祭從弟敬遠文》為證。是文雲:“餘償學仕,纏綿人事,流浪無成。”這十二個字,是陶淵明在義熙七年對昔時“流浪”生活的回憶,其中“無成”一詞,便是“學仕”為謀取功名的佐證。若“學仕”為“已入仕”或者“從政”與“做官”,則“流浪無成”就不可理喻。明乎此,知“是時向立年”等,是不能用來證明陶淵明任江州祭酒乃在他二十九歲之時的。
那麼,陶淵明的“起為江州祭酉” 又究竟在哪一年呢?我們認為,《宋書·陶潛傳》的“弱年簿宦”對此作了明确記載,即其為江州祭酒必在二十歲無疑。以陶淵明年壽五十四歲推之,知其二十歲時乃為太元十八年(公元393年),據吳廷燮《東晉方鎮年表》[12],屆時的江州刺史為大書法家王羲之的次子王凝之。《晉書·王羲之傳》雲:“王氏世事張氏五鬥米道,凝之彌笃。”[13]則王凝之乃為一個“彌笃”的五鬥米道徒。當時的江州刺史既為王凝之,那麼,陶淵明在王凝之州幕供祭酒之職即可遽斷。至此,我們即可明白,《晉書·陶潛傳》所載陶淵明“吾不能為五鬥米折腰”雲雲,所指非為傳統而又流行的奉祿說,而是說陶淵明不能折腰于如王凝之這樣的一個五鬥米道徒。但有論者認為,《晉書》乃唐人所撰,材料來自蕭統的《陶淵明傳》而又有所改變,當以蕭《傳》為準。按二《傳》所不同者,唯蕭《傳》于“豈能為五鬥米折腰”雲雲的後面,有“即日解緩去職,賦《歸去來》”一句,持論者即據此,認為陶淵明當時所說這番話者,非為供職江州祭酒而為彭澤縣令。其實,蕭統的《陶淵明傳》此載是頗為錯誤的。按陶淵明辭彭澤縣令,事在義熙元年,原因乃為胞妹病卒武昌故,對此,其《歸去來兮辭》的序文有明确記載:“尋程氏妹喪于武昌,情在駿奔,自免去職。仲秋至冬,在官八十餘日。”此即明證。
由上可見,陶淵明一生曾兩次辭職,一為太元十八年的辭江州祭酒,原因為不願折腰于王凝之這樣的一個五鬥米道徒;一為義熙元年的辭彭澤令,原因為“程氏妹喪于武昌”的緣故。而前者,又與《宋書》的“不堪吏職,少日,自解歸”極為扣合。正因為陶淵明在他二十歲時不願與五鬥米道徒王凝之為伍,故當“州召主薄”時,他即以“不就”而罷之。對于以上史實,逯欽立《系年》亦已注意,然因其迷信陶淵明的年壽為六十三歲說而系之于他二十九歲之時,因而就産生了與“弱年搏宦”無法關聯的矛盾。對于這一無可避免而又無法解決的矛盾,《系年》又不得不以避而不談的方法予以了之。我們認為,此舉既不嚴肅又不科學,顯然是削弱了《系年》的學術性的。
(二)陶集中的《怨詩楚調示龐主薄鄧治中》有雲:“弱冠逢世阻。”逯欽立校注本《陶淵明集》注雲;“弱冠,二十歲。逢世阻,即《有會而作》所謂‘弱年逢家乏’。”其實,這種注釋是有悖于史籍的記載的。考《晉書·孝武帝紀》,陶淵明二十歲的太元十八年内有如下之記載:春正月地震,二月又地震,六月始興、南康、廬隴大水,深五丈,七月大旱;三月翟劍冠劍南,閨七月司馬徽反,九月楊佛篙反。一年之内,兩次地震,一次水災,一次大旱,三次戰禍,天災戰亂驟降,正所謂“逢世阻”也。若陶淵明二十歲之年,如持六十三歲說者在太元九年,持五十六歲說者在太元十六年,持五十二歲說者在太元二十年,持七十六歲說者在簡文帝鹹安元年,這些年内的天災戰亂,是均遠非太元十八年可比的。又據《晉書·簡文帝紀》、《孝武帝紀》載:鹹安元年既無天災、亦無戰亂;太元九年有戰亂兩次而無天災;太元十六年戰亂一次亦無天災。太元二十年天災、戰亂僅各一次。兩相比較,可知“逢世阻”之指,是非太元十八年莫屬的。或有論者以是詩中的“結發念善事,亻黾 亻免 六九年”為據,認為陶淵明在詩中已“明言時年為54歲”,而是詩又非陶淵明的絕筆,安能用以證實陶淵明的年壽為五十四歲呢?按此說亦不的。這是因為,詩中的“亻黾
亻免 六九年”,一本作“掩挽五十年”,若據後者,則是詩不作于陶淵明五十四歲之年甚明。否則,就必須以确實可靠的證據,來證實“亻黾 亻免 五十年”是錯誤的。事實上,要做到這一點是很困難的,所以,我們認為,還是陸侃如先生在《陶公生年考》一文中說得好:“在未能确定這些異文孰是孰非以前,所有數目均無作證資格。”[14]故而,我們在重新考察陶淵明的年壽時,對陶集中的異文如“奄出四十年”(一作,奄出四九年”) 《戊午歲六月遇火》(“戊午”一作“戊申”》、“開歲倏五十”(一作“開歲倏五日”),以及《遊斜川》詩序的“乙醜正月五日”(“乙醜”一作“辛醜”,又作“辛酉”、“辛亥”)等,概不取之。因為隻有這樣,才能避免無端“訟案”的出現,才能迫使我們從新的角度和材料去重新考察陶淵明的年壽。
(三)《雜詩》第十首雲:“驅役無停息,軒裳逝東崖。……荏苒經十載,暫為人所羁。庭宇翳餘木,倏忽日月虧。”詩中前兩句所指,即陶淵明太元二十年始遊“東南隅”事,曆“十載”正為他辭彭澤令的義熙元年。在這十年中,陶淵明從東南漫遊到投耒取功名,繼而再到供職荊州,始作鎮軍、建威将軍與彭澤令,皆離家在外與人周旋,故雲“暫為人所羁”。按逮欽立校注本《陶淵明集》注“驅役”雲:“差遣徭役。”并據以認為,“驅役無停息”是指陶淵明屆時已在京都供職,且于《系年》中的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内雲:“是年為桓玄官吏。”繼又于翌年即隆安四年内雲:“是年曾以官使使都,有《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于規林》二首。詩雲:‘自古歎行役,我今始知之。’知此次至都,乃以官事,而非私事。”逮文之所以作如是結論者,皆因釋“役”為“徭役”即“官使”故也。按此二詩中的“役”,皆指行役即“行旅之事”而非“官使”。考曹植《情詩》有雲:“眇眇客行士,徭役不得歸。”是“役”非為“官使”專利的明證。《系年》在隆安四年内又雲:
又詩雲:“久遊戀所生。”知陶仕玄為官不自今年始,若自令年始,方至五月,不得言久遊也。據《晉書·桓玄傳》,玄“屢上疏求讨孫恩,诏辄不許。恩逼京師,複上疏請讨之,會恩已走”雲雲,按《安帝紀》,孫恩陷會稽,在去年(公元399年)十一月,至丹徒逼近京師,在明年(公元401年)六月,則陶之奉使為玄初次上疏當在本年(公元400年),其仕于玄,當在是年。
按桓玄自領荊、江二州刺史,據《晉書》等材料,知事在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二月,而《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于規林》二詩表明,陶淵明此行至京師至遲是必在隆安四年即“庚子歲”的五月之前的。陶淵明為“桓玄官吏”,即以桓玄為荊、江二州刺史的隆安三年十二月計之,至翌年五月也實際不足半年,亦與“久遊戀所生”不符。此其一也。其二,《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于規林》二首其一雲:“一欣侍溫顔,再喜見友于。”其二雲:“久遊戀所生,如何淹在茲。”所紀者皆為陶淵明長期在外而急欲歸家與歸家後之心情,何曾有一字涉及“奉使為玄初次上疏”之事?可見,強以《庚子歲五月中從都還阻風于規林》二首為據,認為陶淵明在隆安三年十二月于荊州仕玄雲雲,乃是毫無道理的。而将此詩系于“疇昔家上京,六載去還歸”之歸時,與陶集中所述淵明生平行年無一不合。
根據以上三個方面的考察表明,無論是《宋書·陶潛傳》對陶淵明20歲時仕履的記載,抑或陶淵明在詩中對他20歲時行事的披露與反映,均與史籍所載之史實毫無軒轾可言,故其生于公元374年、享年即年壽為54歲,當是可以遽斷的。
注釋:
[1]見《陶淵明年譜中之問題》,載《朱自清全集·文史論著》,江蘇教育出版社1988
年版。
[2]梁啟超《陶淵明年譜》,載年譜叢刊本《陶淵明年譜》,中華書局1986年版。
[3]陸侃如、馮沅君《中國詩史》,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
[4]張纟寅 《吳譜辨證》,載年譜叢刊本《陶淵明年譜》,中華書局1986年版。
[5]載《新中華》複刊第六卷第三期。
[6]古直《陶靖節年譜》,載年譜叢刊本《陶淵明年譜》,中華書局1986年版。
[7]載《嶺南學報》第六卷第一冊。
[8]逮欽立《陶淵明詩文事迹系年》,《陶淵明集》(逮欽立校注)附錄,中華書局1979年版。
[9]沈約《宋書》,中華書局1963年版。
[10]顔延之《陶征士诔》,載嚴可均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
年影印本。
[11]蕭統《陶淵明傳》,載《陶淵明研究資料彙編》,中華書局1962年版。
[11]陸侃如《陶公生年考》,載《國學月報彙刊》第一集
[12]吳廷燮《東晉方鎮年表》,中華書局1980年版。
[13]房玄齡等《晉書》,中華書局1974年版。
(本文原載《西南民族大學學報》1993年4期,又載吉林文史出版社《先唐詩人考論》第五章第一節,第144—1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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