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因為創業、買房等都會向親友借錢,這個時候可能需要寫下借條或欠條,借條和欠條都是可以作為收回款項的憑證的,那麼如果發生糾紛,打官司欠條和借條哪個更管用?下面大家就一起來了解一下。
首先要說明的是,不管是欠條還是借條,隻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并經當事人簽字确認的,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打官司時自然也都是管用的。
即使是當事人簽字的欠條或者借條的形式上有瑕疵,也不會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法院對形式上有瑕疵的欠條或者借條,結合其他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系,同時對現金交付的借貸,根據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的大小、當事人之間關系以及當事人陳述交易細節經過等因素綜合判斷雙方之間是否有合法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
欠條與借條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們是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買賣、勞務、損害賠償産生的欠款,還有很多是基于綜合的原因,由多個法律關系和事實交叉結合而最終形成了欠條。
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在實踐中,如果屬于借貸關系,則一般寫為借條更為合适。如果不屬于借貸關系,則不宜寫為借條,而應當寫為欠條。
相關法律條文: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以上就是關于“打官司欠條和借條哪個更管用”這個問題的回答,如果大家還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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