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一款輕便、實用、實惠的交通工具,它是很多在城市打拼的低薪上班族非常依賴的上班代步工具,也是很多家庭中用來接送孩子上下學的交通工具,而這樣的交通工具,卻在近2年在諸多方面受限,甚至在很多地方都面臨被整治的境遇。之所以電動車有如今的境遇;
第一是因為它發展太快,短短十幾年的時間就從默默無聞的交通工具,替代了自行車、逆襲了摩托車,成為兩輪交通工具中的佼佼者,甚至在數量上把汽車甩在身後;
第二是因為它數量的激增,導緻它的亂象太多,道路上闖紅燈、逆行、占道行駛、橫穿馬路等等亂象不僅影響了交通秩序,還帶來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2017年數據,全年共發生交通事故203049起,除了汽車造成的139412起之外,其餘的事故有7成以上都是和電動車有直接關系。
也正是因為這2個原因,讓電動車從2018年以後,就面臨了比較嚴格的管理,尤其在廣東、上海這樣的外來人口比較集中地方,對電動車的使用要求更為嚴格,出台了對于電動車各種各樣的“規矩”,而有的“規矩”是讓電動車更好,讓人信服,有的卻是讓人很不理解。
用電動車送孩子上學被查扣,家長不理解
而其中有讓人不理解的“規矩”,就是對于載人的規定,很多地方都開啟了對于載人的查處,上海對于電動車載人查到罰款50元,深圳對于電動車違規載人暫扣車輛并罰款2000元,對于電動車載人查處的地方并不止一個兩個,而對于電動車明明有後座,載人卻需要被處罰,就是大家很不能理解的“規矩”之一。
近日,東莞有市民在政務平台留言,該網友表示:“自己在5月27日送孩子上學,路經虎門懷雅路(懷德廣場附近),電動自行車被查扣了,留下了一張扣車收據給我”,而該網友表示,自己有幾個被查扣車輛的疑問;
疑問1:我遵守東莞相關交通規定上路,從未出過交通事故,也沒有不良記錄,我在路上正常騎行電動車,并未影響任何行人、任何車輛的通行,為什麼要查扣?
疑問2:本地的人同樣騎行摩托車、電動車,卻從來不扣車,或扣車後用本地話溝通幾句就又放行了,這是為什麼?
疑問2:我隻是用電動車帶上自家孩子,這也算違規載人?
官方給予被扣車輛原因的正面回複對于市民留言,虎門鎮交警大隊回複:
根據東府〔2007〕83号《東莞市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不準上路行駛實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從2007年8月15日起,東莞市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對于擅自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将按規定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現在我市是全面禁電禁摩的,為規範查處電動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從回複内容來看,電動車載人被查扣,其實理由并不簡單隻是因為載人或違章行駛的緣故,即使是正常上路,其實也不符合東莞“禁電禁摩”的規定,也是需要被查扣的。
到底能不能用電動車接送孩子?新國标早有規定
當然,對于大多數地方來說,并沒有實施“禁電”的管理,電動車是可以合法上路的,但是,為什麼這些地方也有車主因為載人被處罰呢,到底能不能用電動車接送孩子?其實,2019年版的電動車新國标早有規定;
根據新國标對于電動車載人規定:時速在25公裡/小時以内,屬于非機動車的電動車隻允許載12周歲以下的,時速在50公裡/小時以下的電動車是不允許載人,時速在50公裡/小時以上的電動車,載人年齡需要為成年人,各地實施電動車載人查處,都是依據這個标準在進行。
對于電動車接送孩子受限,網友有着不同的觀點
我們從2019版的電動車新國标可以看到,其實電動車在接送孩子方面是有很大的限制,隻有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可以使用電動車接送,而超過12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将面臨無車可用的尴尬情況,而對于電動車接送孩子受限,網友有着不同的觀點;
支持限制電動車載人的網友這樣表示:“限制二輪電動車有道理,因為二輪車不穩定,載人風險大。應放開穩定性好的小電三輪車,此車穩定性好,且占地面積小,調頭方便,速度慢安全,适合走街串巷接送孩子上下學。”
不支持限制電動車載人的網友這樣表示:“電動車載人應該允許,車載人沒問題,載人多少是問題,交通規則人性化,安全第一是原則,而從根源來說,還是要把交通規則普及了,以及加強汽車的管理,比如汽車到路口時必須減速30邁,這樣交通事故就會減少很多了。”
小行家的觀點:其實,無論是關于“禁電”話題,還是電動車載人話題,一直以來都是很多車主關心的話題,而這些話題本質上是沒有标準答案,隻是所處立場不同而已,從編制新國标的專家角度來看,電動車允許乘坐12周歲以下是考慮到車的實用性和“人性化”,而12周歲是一個極限,一旦超過12周歲,意味着本來穩定性就不高的電動車,在行駛的時候安全隐患就更大,所以,從安全角度來說,限制載人并不是沒有道理。
但是,從車主的角度來考慮,買電動車就要實用,尤其是作為家長,明明有載人需求,電動車也有後座可以載人,但是規定就是不允許,如果強行違規載人,就面臨罰款甚至被扣車的處罰,作為當事人的自己,肯定對于這樣的規定會有所抱怨,這種心情也是能夠理解。
不過,小行家覺得,無論是“禁電”還是限制載人,既然當地有這樣的規定,這樣的規定一定不是“拍腦門”所決定,這些規定都是通過有關部門、相關專家的讨論、探讨得來的結果,而這些結果往往是最适合當地的,所以,既然有了這些規定,作為一名電動車主,最好的方式就是去配合,而不是“投機取巧”的違規載人或違規上路,否則被查到,無論是扣車還是罰款,其實都是得不償失,而且現在很多地方都有了更為嚴格的處罰方式,比如納入征信等等,違規成本越來越高,還是需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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