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那些年》悅悅
今天的标題“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出自《禮記》,意思就是一個人過于追求完美,對别人太過嚴苛,就容易沒有朋友,甚至傷人傷己。
元代的第五位皇帝英宗就是這樣一位追求“至察”的管理者。他17歲登上皇位,在位期間勵精圖治,頗有作為。很多人都認為他很有機會成為中興之主。然而,在繼位短短三年後,英宗就在一場由大臣和皇室貴族發起的“南坡之變”中被殺身亡。英宗的宏圖大業戛然而止,元朝的命運也走到了一個拐點。
南坡之變事發突然,卻非偶然。或許我們可以從這位年輕的管理者身上找到一些原因。
年少有為的皇帝英宗,13歲被冊立為皇太子。16歲,在皇帝老爸的安排下開始接手朝廷各部門事務。17歲,登上帝位。在史書的描述中,這位少年天子頗有政治抱負。
做太子時,他曾對中書省官員說:“皇上把天下事托付給我,我日夜小心謹慎,唯恐承擔不起重任。各位也應除去私心,恭敬勤敏地對待工作,不要辦壞事情,給君父帶來憂慮。”
即位後,英宗看見太祖、世祖遺留下來的衣服皆用缣素木綿制成,而且綴有補丁,感歎了好一會兒,對侍臣說:“祖宗創業何等艱難,服用竟是如此節儉,我怎敢頃刻忘記?”
還有一次,英宗對大臣拜住說:“我以年幼之身,繼承祖宗大業,錦衣玉食,何求而不得。隻是我祖宗栉風沐雨,平定天下,哪有如此樂趣呢?你是元勳之後人,應當體會我的心意,不得辱沒你的祖先。”拜住叩頭回答說:“創業很艱難,守成也不容易,陛下深思遠慮,闡明這個道理,實為億萬人民之福。”
少年即位,17歲的英宗名義上是最高統治者,實權卻掌握在太皇太後和大臣鐵木叠兒手中。然而,英宗并不甘心做傀儡。
一次,審查中書省官員賣官之罪,刑部依法判決杖刑,太後卻出面幹預,下令改為笞刑。杖刑是元代“五刑”中的第四等刑,最少要打67闆子;最多打到107闆子。笞刑是第五等刑,最多隻打57鞭子;最少的,打上7鞭子,表示一下懲戒之意就算了。英宗當然知道這個人犯是祖母的關系戶,因此拒絕的特别幹脆:“不行。法令是公之于天下的,徇私情而輕重不當,就不能以公心示天下。”
沒過多久,一位大臣奉太後之命奏請調整朝廷官員。英宗很不客氣的怼回去了:“這難道是封官的時候嗎?況且都是先帝舊臣,怎能輕易變動?這事以後再議。”
英宗在位期間,頒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被稱為“至治新政”:1323年,英宗頒行了元朝最重要的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條;推動“以儒治國”,大量起用漢族官僚和士人漢儒,下诏全國“舉善薦賢”;推動了“精兵簡政”,“罷世祖以後冗置官”;推行“助役法”,緻力于減輕農民負擔,讓人民安居樂業。
美中不足是“苛刻”英宗即位前後,表現極佳,這本是元朝之幸,然而朝廷上下卻對他頗有怨言,隻因為他過于苛刻。
元英宗即位後,推行了急風驟雨式的改革,卻影響到了蒙古貴族的利益,最直接的就是他們的經濟來源受到嚴格限制。英宗在短期内兩次發布诏令停發諸王的慣例歲賜:“以廪藏不充,停諸王所部歲給。”“以國用匮竭,停諸王賞赉及皇後答裡麻失等歲賜。”這讓已經習慣獅子大張口的貴族們怨聲載道。
英宗對朝廷中的大臣們也十分嚴苛。英宗曾因地震減膳、撤樂、避正殿,這本是皇帝面對災禍的常規動作。有大臣拍馬屁,祝賀天下有此明君。英宗問道:“這有什麼值得祝賀?我正無暇修德,你作為大臣,不能輔佐匡正,反做谄谀舉動,合适嗎?”罵完還不解氣,還把這位大臣轟了出去。
驸馬許讷之子速怯上告說:“臣之父陰謀叛亂,臣之母與人私通。”英宗說:“為人之子侍奉父母,應隐諱而不應觸犯;父母有過失而不勸谏,竟跑來告發。”下令處決。
英宗對大臣動辄譴責,很多大臣感到“禍且弗測,在朝無小大皆側足度日”。
英宗的嚴苛終于給他帶來緻命一擊。1322年,太皇太後和大臣鐵木叠兒相繼去世。元英宗開始對鐵木叠兒進行清算,不僅查抄其家産,還斬殺了其長子。在這場清算中,鐵木叠兒的“義子”鐵失雖然沒有受到牽連,但是後來英宗不斷地翻舊賬,讓一衆被赦免的“舊臣”膽戰心驚。
1323年,英宗在上都“夜寐不甯,命作佛事”。“懼誅者”于是建言作佛事禳災,希冀通過作佛事而獲得大赦。但拜住卻聲色俱厲地責備衆人:“爾等不過圖得金帛而已,難道還想袒護有罪之人嗎?”鐵失等人把拜住的話理解為英宗又要懲治“有罪”的暗示,“聞之益懼,乃生異謀”。八月,英宗返回元大都,途中在南坡店過夜,鐵失糾集了一批對英宗心懷怨恨的貴族,沖進營帳,先殺掉宰相拜住,後殺害英宗。這次事件史稱“南坡之變”。
當南坡之變的消息傳到大都的時候,大臣們“聞者皆震栗,是其言而不能發也”。
一、年輕即位,缺乏經驗
“權、技、德”是管理者進行管理時的三種手段。最高階自然是以德服人,讓人心服口服,“以技服人”次之,以權服人最低。對于年輕即位的英宗來說,因為缺乏政治經驗和技巧,這一時期更多的仍處于“以權服人”的階段。而且,當時他的身邊還有一個同樣“嚴苛”的助手拜住。英宗常常這樣警告左右大臣:“汝輩慎之,苟陷國法,我雖曲赦,拜住不汝恕也。”
二、性格使然,嚴于律己
史書記載:英宗性剛明。思濟之以猛,禦下甚嚴,在諒闇(àn)中。每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英宗身邊的大臣八思吉思因罪下獄,英宗對左右說:“法者,祖宗之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雖事朕日久,今既有罪,當論如法。”其明決如此。
英宗曾經宣诏群臣說:“一年隻有四次祭享,派人代行,不能表現祭神如神在的誠意,這使我心不安。每年我必定親自祭祀,并終身如此。”
三、得位“不正”,内心不安
按照英宗父輩之間的約定“兄弟叔侄,世世相承”,他的父親元仁宗去世後,應該把皇位交給元武宗的兒子,但是,英宗的父親卻“背信棄義”,破壞了當初的約定,改立自己的兒子為儲君。雖然毀約的行為是父親做出的,但是,英宗作為最大受益人,也同時承受了“毀約”帶來的不安。
作為管理者,元英宗的銳意進取和大刀闊斧的改革無疑給元朝注入了一劑強心針。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他的太過“苛刻”把自己處于和朝臣王公的對立之中。重壓之下,最後斷送性命,釀成大禍。
心理學上講:一個人外部的人際關系,是他内在關系模式的展現。對自己太過苛刻的人,不僅很難做到寬以待人,而且更容易挑剔别人。為了避免過于“苛刻”,可以先試着從寬慰自己做起,停止對自己的過度挑剔和批判。之後,在對待他人時,建立起足夠的包容度。其實,我們常說“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嚴”和“寬”都是相對的,就是無論對人對己,“寬”要設置底線,“嚴”要留有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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