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私自拆鎖、破解鎖、塗抹二維碼占為己有是一種盜竊行為
5月2日17:54,劉阿姨來電:我是杭氧宿舍的居民,我們小區停了好幾輛共享單車,這些單車很容易就能開鎖。幾個十歲左右的小孩子,不知道用什麼方法,将鎖打開,就在小區裡騎了起來。真的很危險的,萬一摔着了,誰來負責。建議共享單車的公司能處理好鎖,至少這麼輕易就打開,肯定是不行的。
劉阿姨今年70多歲,是杭氧宿舍的老居民。5月2日那天,劉阿姨發現小區裡面有幾個孩子正在騎共享單車——
大概有四五個伢兒,其中還有個女伢兒,幾個人看起來年齡都不大,最大的也就十歲左右,可能好幾個還不到十歲。
他們有幾個在騎車,還有一個在弄一輛黃色的共享單車(ofo)車鎖。那個鎖是圓形的,被他一按就按開了。
然後他就喊另外一個伢兒:“某某某,快點來,我幫你把自行車打開了。”
幾個伢兒就在小區裡騎來騎去。我覺得,這些車鎖不是都要掃碼才能開的嗎?伢兒們看着也沒有手機,怎麼弄開鎖的呢?
孩子們騎車的時候也沒看到有大人在附近。我上前勸了幾句,孩子們也沒有理我。
杭氧宿舍裡有多輛小黃車的二維碼和車身編号被刮花或塗抹,用軟件已掃不出來。還有一輛連二維碼和車身編号都沒有。
知道了一次密碼 有人就一直免費使用這輛車
前天下午四點多,我去杭氧宿舍轉了轉。小區裡停着各種顔色的共享單車,有二十多輛,其中最多的是小黃車(ofo)。大部分小黃車都被做了“手腳”。二維碼和車身編号都看不清楚,要麼被塗抹了,要麼被刮花了。
我在小區裡碰到一個胖胖的小夥子,騎着一輛前後二維碼和車身編号都被刮花的小黃車。
“共享單車就跟自己家的一樣,開鎖都是小兒科。”小胖說,“我的情況就不跟你多說了,但是我們怎麼開鎖的,我可以告訴你。”
小胖說自己是杭州某大學的準畢業生,這些“招數”都是在學生間流傳起來的。
他說,最早一批小黃車是使用按鍵式機械鎖,但是很快就被同學們破解了。主要是因為按鍵鎖有漏洞,按住鎖的某個位置,就可以看出密碼是哪幾位。之後ofo換了一種機械鎖,使用了圓形的轉輪機械鎖。
“雖然避免了被第一種方式破解,但還是小兒科。都是用機械數字密碼,而且每輛車的密碼固定。你用1塊錢先租一次,知道了一次密碼,同一輛車今後就算不掃碼也能打開鎖。很多人就把車身上的二維碼和車輛編号都塗抹掉,這樣别人就掃不出來騎不走了,這輛車也就變成‘私家車’了。”
鎖到一半,用東西卡住 系統就認定已還車
小胖坐在小黃車上,對我打開了話匣子:“騎呗和ofo一樣,機械密碼鎖,所以也可以用這種方法。小黃車現在又有更新了,弄了一批跟其他共享單車一樣的二維碼電子鎖。”
不過,小胖說,這種鎖同樣也有破解方法。
“破解辦法是土了點,但是管用就行。比如,你還車要鎖車吧,在鎖到一定位置時,系統認定你還車了,但這個時候車鎖其實沒有被鎖住。直接用硬物抵住,或者索性不管,讓車回到沒有鎖住的狀态,這樣就随時可以自己騎了。最關鍵就是不用錢。”
小胖帶我在小區裡轉了一圈,發現了一輛小白車(哈羅單車)。車鎖被一塊玻璃碎片卡住了,拿掉玻璃碎片,車鎖直接打開。任何人都可以免費騎走。
“這個破解方法很多同類型的車鎖都能用。這個騎小白車的人還算是老實了,還有人加鎖,或者把車凳拿了。我覺得那樣就是搞破壞了。”小胖說。
一輛哈羅單車車鎖被玻璃碎片卡住。拿掉玻璃碎片,任何人都可以免費騎走。
網上5毛錢開鎖 做成了一條利益鍊
之前還有媒體報道過,網上有人在做5毛錢開鎖的生意。
我加入了幾個共享單車解鎖交流群,絕大部分針對小黃車(ofo)。群裡一般都會注明開鎖流程,比如,先發一個口令為單車編号的紅包,通常隻要5毛錢,誰搶了紅包就要在1分鐘内提供解鎖密碼。
我在路上随便找了一輛小黃車,照流程在群裡發了一個5毛錢的紅包。過了一會兒,有群管理員發出了密碼,跟這輛小黃車的密碼一緻。
我聯系上群裡的一位負責人。他告訴我,5毛開鎖主要是利用學生優惠,算是賺一點外快。
這位負責人說,有的共享單車在校園裡投放,有5元包月的,也有9.9元包學期的,每天能開20次鎖。“學生自己肯定用不了那麼多,不用白不用,5毛幫别人開,周六、周日生意最好,半天就能回本了。”
他還說,其實隻有一個号幫忙開鎖也賺不了多少錢,幫别人開學生身份和賣管理(賣群管理員資格)更賺。“我自己就有好幾個學生身份,輪着開,收入也更可觀了。”
他說,可能是運營方意識到了漏洞,申請學生身份的政策不斷升級,現在幫人辦一個就要收費二三十元。賣群管理員資格,主要是群主按月向群管理員收費。群内禁言,隻能由群管理員收取紅包和發言解鎖,求助者隻管發紅包就好。
這位負責人表示,還可以教我如何自己去申請學生身份,但教一次要收費五六十元。
這是盜竊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犯罪行為
昨天,我向幾家共享單車公司反映了自己了解到的情況。
ofo杭州地區負責人在電話裡聽完我的叙述,表示已經知道了這個問題,但他說具體問題要等待總部出面回應。
騎呗單車的工作人員說,現在騎呗有機械鎖和電子鎖兩種,沒有發現被人私自占用的情況。
哈羅單車的工作人員說,他們之前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接下來會找技術人員研究解決。
快報“律師來了”簽約律師,浙江厚啟律師事務所傳統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建民說,私自拆鎖、破解鎖、塗抹二維碼等将共享單車據為己有的行為,導緻其他乘客無法再騎乘該車輛,侵犯了共享單車提供者對共享單車的所有權、控制權,這樣的行為可以認定為盜竊罪。
針對網上收費開鎖的情況,劉律師認為:如果是學生用真實身份信息辦理包月的,出售自己多餘包月的次數,是鑽了該單車公司運營規則的空子。如果不是真實身份包月,或是沒有包月的,而是通過一些非法手段侵入共享單車經營者計算機系統獲取二維碼密碼,進而出售的,可認為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或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等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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