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我在一個路口左轉車道準備左轉,因為對面有車輛,所以停着等,這時右邊的直行的大巴向左借道,結果車尾碰擦我的反光鏡,當時一臉懵逼,沒有想到這樣也可以,前面交管馬上過來示意離開,當時也沒多想就開到旁邊,其實應該拍照再走,不過好在有行車記錄儀。下車查看反光鏡底座壞,轉向燈有擦傷,翼子闆也有擦傷。大巴司機說我的車也有擦壞,人沒事就各修各的吧。當即拒絕要報警處理。交警來看了記錄儀視頻認定大巴全責,因為現場已經沒了,如果沒有記錄儀後果不堪設想啊。大巴司機争辯幾句被交警駁回,于是在協議書上簽字,同時提出私了,我建議報保險,因為看上去損傷不大,但是窩窩的維修絕不會便宜。當時是晚上7點左右,交警說可以現在就去定損點定損,于是就去了。
記錄儀是趴趴狗的S36,隻能說還算穩定,缺點是沒有wifi,如果喜歡舉報個違章的什麼的就不太方便了。二手東的車品經常有比較大的折扣,所以切記看到就買,好價請關注大媽 。再播個小插曲,這個紀錄儀有一次過一個坑,啪的一下就掉下來了,檢查了一下發現是底座的螺絲松了,然而那個螺絲經過一震不知道去哪裡了。回去查記錄發現還在保修期内,于是抱着試試看的心情申請了售後,說底座損壞 。過了沒多久京東售後就打電話來了(當時已經是晚上,工作态度還是不錯)。詢問了情況後說你可以直接找廠家,提供序列号就可以了。于是第二天撥了廠家的熱線,對方也是很爽氣的,問了序列号就說給你發個新的(底座)。第二天就收到了,好評
回到正題,交警來處理事故會給個回執(自行協商協議書),這個東西很重要,一定要問警察叔叔拿!
然後報保險說明情況,保險公司會給你一個報案号,誰全責就去報誰的保險公司,如果你沒有責任就看着對方報。去定損點拿出協商書和雙方證件登記,然後記得去找裡面相應的保險公司窗口拍照!切記一定要找到人拍好照再走,不要問為什麼,還有記得拍下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
第二天請了半天假開去4S修,4s看了一眼初步估價說要2000多,于是我也打電話給司機先打預防針。。。。就在都辦完了準備回去上班時,司機打電話來說保險公司找他了,問昨天為什麼不拍照就走。。。于是第二次懵逼,隻能返回4s店取車,說要再去定損點補拍,當然售後也很震驚,為什麼你們去定損點不拍照?同時給了我一張餐券。。。 好在店離定損點很近,去定損需要雙方都在場。司機說還有一個多小時到,他還拉着一車客,準備路邊停一下拍完照就走。至此對方都很配合,也不是無賴。我就先過去了,想着有什麼準備工作也可以先做。到了那邊跟保險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很爽氣的就幫我拍照,然後說我可以先走了。
所以正常程序應該是 報警 ——報保險(無責方不用報)——定損(每個定損點都有各個保險公司的駐場,記得找他們拍完照才算完)
5天後4s告知車修好了,價格4350。第三次懵逼,有不詳的預感。果然通知司機後态度轉變,說為什麼那麼貴。現在開車一會再說。 于是一會到了第二天,說讓我跟他們隊長說,隊長态度很是強硬,說價格太貴了,你必須把所有換下的零件和票證送到XX再說。我說零件都是保險公司要回收的,價格也是保險公司定損的。對方表示保險費是我出的,他們保險認可我不認可。跟他争辯幾句,對方說那你打官司好了。然後被挂電話,用争辯這個詞并沒有想美化什麼,我所說的都是解釋保險權的問題,沒有一句罵人的話。詢問4s店說零件可以拿走,但是一般都是保險公司回收的,自己拿走也許理賠會有問題。于是回電司機說零件可以給你,對方說這個事情現在跟我無關了,你找我們隊長(這裡隻能說不是無賴而是無知)。我說那你把你們隊長電話給我,他說開車,一會。于是又一會到了明天。(這個大巴是蘇州-上海的線路)。第二天先是早上發短信,然後打電話,我說零件可以給你,但是必須錢票兩清,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天經地義。對方說你這樣說還談什麼,于是挂電話。第N次懵逼,不知道我還能說什麼。
于是決定聽他一次,準備起訴
補充說一下代位賠償,咨詢了保險公司,說現在是不計算自己出險的。報案很容易,過了一會專員打電話過來,說這個用代位需要先向對方公司發催款函,然後等X天,然後去保險公司拉定損照片,準備XX資料。。。。最後建議是,協商或者起訴
由于法院離的不是很遠,先去探路,法院是8點半開門,想早上先去咨詢一下,應該很快,不耽誤上班。公告如下,需要先去另外一個地方,好在離的不遠。
法院貼的公告
需要先去的地方
第二天早早去等開門,進門需安檢。早上人很少,不過工作人員挺多。唯一的感受就是在裡面工作好幸福,可以幹一輩子。等到了9點多咨詢mm才姗姗來遲開始叫号,全程5分鐘搞定,登記了我身份證,告訴我需要準備如下資料
1.去交警隊拉對方司機的資料
2.去工商網站拉對方公司信息
3.準備訴狀和其他發票保險憑證,再過來立案
特意問了一下,說工商資料不需要蓋章,所以不用去工商局
第二次去的時候發現門口就有如下的說明,第一次白等了那麼久
其實要準備的材料很簡單,工商信息直接去工商局網上拉,網上還有說把對方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我是照做了,但是感覺意義不大。如果這樣還要拉一下對方保險公司的工商資料。如果拍下了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那麼交警隊都不用去,可以直接作為證據。不過一定要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或者我的那種協議書,兩種都可以的。還有就是維修的發票,工單,保險公司的定損單,4S店都會提供,記得去要。材料準備齊全就可以立案,至于誤工費啊交通費什麼的,都需要提供相關憑證,我雖然在訴狀中寫了,但是并沒有提交,法官應該是不會支持的。不過本來也沒有想要,隻是覺得對方太嚣張咽不下這口氣。所有的證據材料都是需要複印4份,可以提前準備好。至此立案完成,不過需要先等待法院調解。
立案之後1星期左右接到法院電話,約了時間調解,随後又接到了對方公司安全員電話,說願意私下解決。後來經過幾番讨價還價(我讓對方承擔我額外的損失,交通費起訴費等)。并不是一定要多要錢,而是想給對方司機一個教訓,不能動不動就逼人起訴。最後對方公司同意送錢過來,不過也沒有多拿到錢,不過也就息事甯人到此結束。
行文匆匆,有疑問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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