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學四年級的夏天,正值期末考試。
考試地點在4裡地外的高皇寺小學,附近村莊的小學生都去,由鄉裡統一發放試卷。
考試分兩天進行,第一天上午考語文,第二天上午考數學。
考完放暑假。
以往都是老師帶着我們,排隊步行前往。
這次也不例外。
第一天上午順利地考完語文,暑假在望。
不期然,夜裡狂風大作,暴雨如注,一直下到第二天上午9點,依然沒有停的意思。
我在家裡不知所措,沒人來通知我該出發還是該繼續等待——以前有什麼事,王老師都派班裡腿快的小強,挨家挨戶通知下,哪怕是定好的時間,小強也會提前給個信兒。
那天,小強沒出現,小豔(化名)卻來了。
小豔叫我一同出發去考試地點。
我問她:老師和其他同學呢?
她說:其他同學看下雨放棄考試了,而我們不能放棄,老師肯定在高皇寺等着呢。
其他同學都放棄了,我也想放棄……
但我媽沒給我思想鬥争的時間,她敦促我出發。
她老人家先是給了我一把傘,然後為了鼓勵,從枕頭下翻出1元錢給我說:中午,你可以買兩包方便面吃。
零花錢诶,太珍貴了。方便面,太香了。
我小心地把錢放到文具盒裡,揣到胸前口袋裡,接着跟小豔出發了。
02
頭上有雨,腳下有泥。這一路可想而知。
農村的土路本就泥濘,踩下去再拔出腳甚是費力。
我倆都脫了涼鞋,把褲腳挽起老高,不知道哪兒來的動力,走着走着,竟把一半路留在了身後。
此時,偶遇我堂哥從高皇寺小學返回,他見我後喊:
妹,不考試了。跟我回去吧。
我有些動搖,本打算跟我哥回去,但小豔絲毫不顧及我哥的話,繼續向前。
那一刻,看着走遠的她,我忽然覺得,考不考試都不重要,她自己走,着實可憐,我得陪着她。
我不忍她孤單。
但她,對我從沒這樣的感情。
03
我和小豔,同班了4年。
從小學1年級到4年級,我們班都是12個學生,6男6女。
無論男孩還是女孩,都以我們班最閃耀的兩個女生是小梅和小英為中心。
上自習的時候,圍在她們身邊,跟她們玩耍;放學後,在她們家附近,做遊戲。
而小豔有個傻弟弟,總被嘲笑;我邋裡邋遢,且從不崇拜小梅和小英。
所以,我們兩個總被排斥。
其他10個孩子,互相幫助,自成一體。
那時,班級值日每次兩人,一個掃,一個負責鏟垃圾。
按說鏟垃圾是個輕松活兒,等着掃地的掃完,把垃圾收拾了便可。
但大家都不樂意接此差事。
因為鏟垃圾的工具是一把鐵鍬,對一個小學生來說,一手拿着大鐵鍬,得有人配合着,用掃把掃,才能将垃圾弄上鐵鍁。
如果搶到掃把的同學不配合,你就得自己鏟,很麻煩。
更難以接受的是,大家都走了,隻剩你一人在小教室,一遍遍地搞地上的垃圾——這意味着你被丢棄,被孤立了,沒人喜歡這感覺。
小英和小梅那幫女孩值日時,總有夥伴留下來幫忙。要麼就是她們“用小動作”總搶到掃把。
所以,我和小豔,一直是拿鐵鍁的人。
我印象最深的是,有2次都是我和小豔配對值日。
其中一次,我搶到了掃把,掃完後,在一旁看笑話的女生說:走呀麗麗,快走,看她怎麼鏟。
我望向小豔,沒走,過去幫了她。
另外一次,小豔搶到了掃把,同樣的,那幫女孩說:走吧小豔,别管她。
她看了看我,丢下掃把和我的眼神,大步離去。
這事兒,不知道為什麼沒讓我對小豔失望,還跟她“共事”。
也許我就是想做個好人,也許我沒有想做好人我本來就是好人。
04
好不容易到了高皇寺,果然如我哥所說,不用考試。
頭天還作為考場的教室,如今空無一人。
我們倆木然地坐在座位上,擺好文具,期待着什麼。
留在學校的值班老師看見我倆,讓淋濕的我們去他辦公室烤火。
同樣在烤火的,還有其他學校的一幫學生。
他們是楊莊的。
楊莊是我姑姑的村兒,小時候時常住在那兒。所以,他們說起楊莊的“奇聞異事”,我都能插上話。
小豔不能。
沒一會兒,她覺得沒意思,也可能聯想到了被孤立的感覺,她喊我回考場。
這次,我沒有聽她的——我眷戀這裡的溫暖和談話。
她生氣地起身先走。
不一會兒雨停,老師讓大家回家,考試的事兒,等班主任通知。
我走出老師辦公室,來到考場拿自己的文具盒。
此時的小豔,坐在我身後的座位上,闆着個臉。雙臂疊放,拳頭緊握,放在課桌上。
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氣,氣我不陪着她跟她同步,也或許她在嫉妒。
我沒理她,想到可以回家,在路上順道花掉我的零花錢,滿心的歡喜。
于是,打開文具盒,去看一看自己的一元錢——它竟然不見了。
我看向小豔,問她:你見我的錢了嗎?
她冷冷地說,沒見。
然後我失望地坐下,我知道是她拿的,就在她緊握的拳頭裡。
但我沒有再追問,我隻覺得自己受了傷。
默默地難受着,眼淚快流下時,我拿起文具盒,朝家的方向走去。
小豔沒跟上來。
且從那之後,我們倆個5年級、6年級依然在一個班,除了他人在場時,她對我說過幾句諷刺的話,之後她再也沒跟我說過一句話。
當時,我不明白,我們兩個是同盟,我那麼照顧她的感受,她為什麼要欺負我。
她為什麼總是背棄我。
現在我知道了,我太好了,也太不在乎,所以,她覺得欺負我沒有代價。
更主要的是,她需要一個人來欺負,這樣她才能獲得平衡。
05多年後,我們兩個都考上了高中,高一的夏天,我們在集市上遇見。
她和小英、小梅一起,購置外出打工需要的物品。
我問她為什麼不上學了,沒等小豔說話,小英搶先說小豔爸爸不想繼續供她上了。
我說:好可惜呀,你學習那麼好。
小豔立馬說:有什麼可惜的,上學有什麼好,看你傻呆呆的樣子。
她違心地說了一通話,同時還不忘踩我——她需要維持内心的平衡,我恰巧是那個不用付出代價的踩點。
前年,在一個小學同學群裡,同學們說起自己的狀況,滿滿地炫富。
昔日那些同學,因為村裡拆遷,突然身家暴漲。
而我和小豔都因嫁在遠方,沒分到什麼。
小豔就酸,說自己遷了戶口,啥也撈不到。
說完,仍不忘說一句:麗麗跟我一樣。
賣慘依舊不忘帶上我。
不過,這次看後,我笑了。
我已看透此伎倆。
她終究還在進行着自己也意識不到的行為模式。
06
當一個人被排斥時,他會非常想找個同伴。
知道有人跟自己一樣,内心寬慰許多。
而同時,他也想獲得一些優越感,于是轉過頭來欺負跟他一樣或更弱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弱勢群體,會對跟自己同病相憐的人不留絲毫情面的原因。
久而久之,這就成了他們潛意識裡的行為模式。
每當他們的自戀受到打擊,他們就會着急忙慌地找可踩的對象,來滿足自戀需求。
我就是小豔可以獲得一丢丢優越感的對象。
當她想做某事時,總會拉上我做伴,這樣她便不再孤單。
同時,她也會通過對我做一些事,來提升自己的“地位”——如此,她便在鄙視鍊上升了一個階層。
有人會想,我憑什麼讓你得逞?
而我如今覺得,得逞又何妨?
他不從你這裡得逞就從别人那裡得逞,之于他隻不過換了個對象而已。其他不會有任何改變。
而不讓他們得逞,我還得搞搞心思鬥争,不值當浪費這力氣——我沒這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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