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對前任念念不忘,究竟是白月光還是冤大頭,是得不到的越想要,還是随時可吃的回頭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看待。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我主動分了手,還惺惺作态說忘不了前任,那頂多是遲來的深情比草賤。
我隻不過是一時半會碰不上比前任更好的人,所以忘不了他。
還有就是,前任徹底淪為備胎,我權衡利弊,看不上他,主動提分手,于是不想和他有結果。
但是他對我還是很好的,身邊暫時也沒人,就先湊合着吧!
這種情況下,我大概會主動提出分手後當個朋友吧,如果他不願意,我也不會勉強,總之是不喜歡對方了。
同理,男女都有這樣的想法,但是不代表全部人。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我被分手了,心有不甘,曾經喜歡的人不喜歡我了,得到過了又失去,我會覺得沮喪和失敗。
這就是得不到的越想要,被分手的另一個意思是被否定,他看不上我,所以他比我好。
這是正常人的思維,因此隻要他回頭,我可能都等着準備收留他,因為心裡的确還喜歡他。
第三種情況,因為特殊原因不能在一起,兩個人身邊都有了現任,但是還腦嗨和前任以前的感情多麼好,分開多麼無奈,前任互為心中的白月光。
這樣的情況,建議就算隔着刀山火海也要走到一起鎖死,不然四角戀情也隻是人間悲劇。
就拿何書桓來舉例子,他和如萍要結婚了,前任是依萍,就算結婚當天依萍不跳黃浦江,也會在他們婚後搞出幺蛾子,因為他們倆才是愛得死去活來的一對。
可以想象婚後,要是依萍遇到什麼困難,輕易就能把何書桓的魂給勾走。
他的身體可以和如萍過日子,但他的心隻為依萍如癡如醉。
現實裡也不乏這樣的故事啊,男人和現任都要談婚論嫁了,前任突然來插一腳。
一會兒喝多了,一會兒生病了,一會兒心情不好了,男人在兩個女人間徘徊得甘之如饴。
所以,那些放不下前任的人安的什麼心?
他們都會回答:我和她已經過去了,現在隻是朋友!
但讓他在現任和前任之間做個選擇,他永遠都下不定決心。
因為前任還有價值啊,可以陪他玩,陪他快活,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都樂于腳踏多條船的原因。
01
分手後,前任的位置分手後還要不要做朋友?做朋友出于什麼樣的心态?
我們在面臨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隻有一部分人會堅決地删掉前任的聯系方式,就此結束。
另一部分人,會選擇當朋友,因為他們需要緩沖期來度過分手的痛苦。
那些覺得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的人,起碼是有一方餘情未了,對複合抱有很大的期待的。
有一個男人和前妻離婚兩年後,又找了一個女人。
男人就要再婚了,前妻傷心欲絕,因為她還喜歡前夫,他們這兩年依然有聯系。
男人會給她打生活費,生活上有困難會幫助她,她一直以為他們會複合,前夫對自己還是有感情的。
沒想到男人再婚,并且向前妻提出讓她當小三,還會對她一如既往地好。
女人聽了驚呆住,很無奈,從正妻淪為小三,這是什麼狗血故事?
很多男人再找新歡卻不公開,就是一邊和前任聯系着,一邊物色新人,無形之中就是把前任當做暫時可利用的備胎。
男女朋友分手,不理智的人還會打回頭炮,你情我願,但從這一刻開始性質就變了。
如果是男人先說分手,還提出以後當朋友,由這個做法就可以斷定他很渣。
既然決定分手了,看不上對方,又吊着人家幹嘛呢?
明知道女生對他還抱有幻想,而不堅決地切斷女生的希望,是想做什麼呢?
他們這種邊界不清晰的做法,是一種損人利己行為, 不是什麼真愛!
02
念念不忘未必是愛很多被分手的人,心裡放不下前任是很正常的,因為被放棄的人,總是更加卑微。
他們在感情中沒有自信,不認可自己,覺得配不上對方。
或許曾經相愛過,但随着交往時間的延長,逐漸出現問題,價值不匹配,性格不合适,條件不滿意等等,這愛的天平就被打破了平衡。
很多人心有不甘,為什麼好好的,就要分手呢?
為什麼自己對他那麼好,那麼愛他,他卻不懂得珍惜呢?
這樣執着的人,分手後的很長時間都不會接受分手這個事實,她太想要回到過去了。
不願意接受事實的人,往往都是在鑽牛角尖。
說這種偏執是深情也好,真愛也罷,都可以自圓其說,但它的确不是真愛。
我們都有過失去一個人覺得會活不下去的那種體驗,因為我們把自己禁锢在一個小世界中,因此看不到更寬闊的路,對于前任的執着更是如此。
世間男女千千萬萬,我想說的是,盡管我們找到合适心儀的人不那麼容易,但一定不止眼前一個。
我們會匹配到很多有緣人,隻是看自己能不能放下執着,變得開闊一些,走向更廣的世界。
就像宋丹丹老師說過一段話:“我跟巴圖的爸爸離婚的時候,我覺得連存車的老頭都不會要我。
特别特别絕望,特别特别焦慮,自己帶着孩子,十五六年沒有人找我演戲,覺得自己的人生充滿了坎坷。”
可是現在她又說:“誰都可以離開我,你要是覺得跟我在一起不快樂了,就可以走,我不留。”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态度,是在見多了世界之後,内在慢慢變得強大而産生的。
不再把失去前任當做天大的事,有什麼可念念不忘的呢?
看似好像是太愛一個人了,其實隻是内心太弱小,像溺水之人抓浮木。
03
面對前任該如何自處?有些人對前任是毫不留念,斷了就不再聯系。
但有些人的前任難免還會在生活中出現,比如在同一個學校,同一個公司,同一個小區。
分手後,也不是非愛即恨,如果雙方還是單身,那麼怎麼做都行,都是兩廂情願的自由。
複合也好,還是暫時騎驢找馬也好,想清楚當下的情況,能夠承擔結果就行。
但若已經有了現任,就不該做一些讓前任誤會的事。
有一個姑娘說她和男友是同事,在因為一些矛盾分手後,男友對她依然很照顧,傾訴日常。
有時候會一起出去吃飯,但是沒有做什麼暧昧舉動,她提出複合也被拒絕了。
有一天,這位姑娘莫名被一個陌生女人找上門罵她是小三,說她搶人老公。
姑娘這才知道,她的前任男友,早在外面找了對象。
但兩個人同公司,擡頭不見低頭見,聚餐吃飯總還會碰到,心情不好還一起約飯,聊工作,聊心情,雖然沒有親密舉動,但怎麼說也有些拖泥帶水。
男人的新歡發現後不幹了,鬧上公司,最後姑娘被公司辭退,她這個前任男友也和新歡鬧掰了。
感情的事,引進第三人,必然會有猜忌和懷疑。
既然又談了戀愛,何必再和過去糾纏不休呢?
吃個飯,聊個天,兩個人單獨的活動,都會引起不必要的猜測,所以面對前任謹言慎行還是很有必要的。
分享欲留給喜歡的人,想吃飯也可以和喜歡的人去吃,也可以組多人吃飯的局。
想要穩定正常的感情,就要舍去那些藕斷絲連的前任們。
人的精力有限,還要分給前任們,确實對現任不公平。
除非是什麼大恩大怨的糾纏,緣分很深,确實可以坦然做朋友,那也要設立邊界感,光明正大介紹給伴侶認識,相處方式要大方,盡可能地避免兩人獨處,減少誤會。
作者 | 飛羽 一個喜歡自我探索的人,以成長為目标,經驗為路,真誠為心,活出最大限度自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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