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白牌”電動自行車可以騎到2022年年底,這是真的嗎?
最近,不少電動車車主間都在交流這個問題。
現在,官方回複來了。
杭州交警部門回應說,這是真的!
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白牌”電動自行車可以使用到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白牌”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看到這裡,也許還有人要問,自家電動自行車号牌上寫的是 “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怎麼辦?
記者從杭州交警部門了解到,遇到這種情況也不用急,無需換牌,照樣可以使用到2022年12月31日。
延伸
閱讀
你家的電動自行車還能開多久?
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
1
備案非标電動自行車自備案之日起
滿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2
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标電動自行車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駛
不能上路後的電動車怎麼處理?
以嘉興為例:回收處理
1、整車無電瓶:100元/輛
2、整車帶電瓶:260元/輛
符合回收标準的車輛,車主可攜帶身份證和車輛到就近的回收點辦理回收手續,工作人員會對車輛的備案登記信息進行核實,符合條件的,将予以注銷牌照、回收。
嘉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教導員童海榮特别提醒:達到回收标準,但車主仍不去辦理回收手續的,一旦上路行駛被交警查處到,會進行相應的處罰。“《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有明确規定,這類車是禁止上路行駛的,路面執勤民警可以現場查處,依據法律規定,第一次罰款300~500元,第二次直接沒收車輛。使用期未滿七年的備案非标電動自行車從2023年1月1日起也不得上道路行駛,否則一樣面臨罰款、沒收車輛的處罰。”
來源:台州交通廣播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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