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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劣紳有被冤枉的麼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8 06:13:58

“社會賢達”這一名詞是頗為有趣的,仔細想想,會使人好笑。

因為,第一,似乎隻有在社會上才有賢達,那麼,在政府裡的諸公算是什麼呢?第二,社會“賢達”如王雲五先生之流者居然做了官了,人不在社會而在政府,上面兩字安不上,下面“賢達”兩字是不是也跟着勾銷呢?如雖入政府而仍為“賢達”,何以并沒有創立“政府賢達”這一名詞呢?第三,“社會”這一詞的定義,到底算是和政府的對稱呢?還是民間和政府的橋梁呢?如是前者,有幾位“賢達”身在江湖,心懸魏阙,和政府本是一家,強冠以“社會”之谥,未免牛頭不對馬嘴。如是後者,幹脆叫半官或次官好了,用不着扭捏作态,害得有幾位賢達在若幹場合“猶抱琵琶半遮面”,好不難為情也。

土豪劣紳有被冤枉的麼(社會賢達跟土豪劣紳)1

不管怎樣,這一名詞是已經成為曆史的了。

有曆史癖的我,很想作一番曆史上“社會賢達”的考據,替許多未來的新貴找一曆史的淵源。想了又想,曆史上實在沒有“社會賢達”這東西。勉強附會,以“賢達”而得官,或雖為“賢達”而畢生志業仍在做官,甚至鬧到喜極而涕,“廟堂初人淚交流”的境界,或則“頭在外面”,時蒙召宴垂詢之榮,生前可以登報,死後可以刻入墓志銘者,比之于古,其唯“隐士”、“山人”之流乎?

首先想起的是終南捷徑的故事。

《舊唐書》卷九十四《盧藏用傳》:“盧藏用字子潛,度支尚書承慶之侄孫也。父璥有名于時,官至魏州司馬。藏用少以辭學著稱,初舉進士選不調,乃著《芳草賦》以見意。尋隐居終南山(新書作與兄微明偕隐終南少室二山),學辟谷練氣之術。長安中(701至705)征拜左拾遺……景龍中(707至709)為吏部侍郎。藏用性無挺特,多為權要所逼,頗堕公道。又遷黃門侍郎,兼昭文館學士,轉工部侍郎尚書右丞。先天中(712)坐托附太平公主,配流嶺表。(新書作附太平公主,主誅,玄宗欲捕斬藏用,顧未執政,意解,乃流新州。)

開元初起為黔州都督府長史兼判都督事,未行而卒。(新書作卒于始興。)藏用工篆隸,好琴棋,當時稱為多能之士。(新書作藏用善蓍龜九宮術,工草隸大小篆八分,善琴,弈思精遠,士貴其多能。)然初隐居之時,有貞儉之操,往來于少室終南二山,時人稱為随駕隐士。及登朝,趦趄詭佞,專事權貴,奢靡淫縱,以此獲譏于世。”(新書作:“始隐山中時,有意當世,人目為随駕隐士。晚乃拘權利,務為驕縱,素節盡矣。司馬承祯嘗召至阙下,将還山,藏用指終南曰,此中大有嘉處,承祯徐曰,以仆視之,仕宦之捷徑耳!藏用慚。”)

這故事是非常現實的。叔祖作過大官,父親也作地方小官,學會了詩詞歌賦,又會蔔卦算命寫字,加上琴呀,棋呀,樣樣都會,夠得上是名士了。偏偏官星不耀,作不了官,于是寫一篇賦,自比為芳草,哀哀怨怨,搔首弄姿,怪沒有識貨的來擡舉。不料還是白操心,于是隻好當隐士了。隐得太遠太深,怕又和朝堂脫了節,揀一個靠近長安的,“獨上高山望帝京”。再揀一個靠洛陽的,以便皇帝東幸時跟着走。“随駕隐士”一詞實在妙不可言,其妙相當于現在的上海和廬山,兩頭總有一個着落。隐了幾年,跟了幾年,名氣有了,盛朝聖世是應該征舉遺逸的,于是得了“社會賢達”之名而馳馬奔命,趕進京師“初入朝堂”了。

土豪劣紳有被冤枉的麼(社會賢達跟土豪劣紳)2

苦了幾年,望了幾年,不料還是小官,于是隻好奔走權貴,使出滿身解數,巴上了太平公主,從此步步高升,要不是鬧政變,眼見指日拜相執政了。

臨了,被司馬承祯這老頭開了一個玩笑,說終南山是仕宦捷徑。其實盧藏用也真不會在乎,他不為仕宦,又上終南山去則甚?編《舊唐書》的史官,也太過糊塗了,似乎他以為盧藏用在作“随駕隐士”時頗有貞儉之操,到作了官才變壞,其實并不然。反之,“趦趄詭佞,專事權貴,奢靡淫縱”,才是他的本性。在山中的“貞儉”是無可奈何的,試問在山中他不貞儉,能囤積松木、泉水不成?而且,如不貞儉,又如何能得社會賢達之名,鑽得進朝堂去?

從這一曆史故事看,“社會賢達”一詞和“終南捷徑”正是半斤八兩,铢兩悉稱。

盧藏用這一着靈了,到宋朝種放也照樣來一套。

《宋史》卷四五七《種放傳》:“種放名逸,河南洛陽人也。每往來嵩華間,慨然有山林意。與母俱隐終南豹林谷之東明峰,結草為廬,僅庇風雨。以講習為業,從學者衆,得束脩以養母。母亦樂道,薄滋味……糧糗乏絕,止食芋粟……自豹林抵州郭七十裡,徒步與樵人往返。”可見他原來是窮苦人家。可是到了隐居成名,又作大官,又兼隐士的差的時候,便完全不同了。“太宗嘉其節,诏京兆賜以缗錢,使養母不奪其志,有司歲時存問。鹹平元年(998)母卒,诏賜錢三萬,帛三十匹,米三十斛以助其喪。四年……赉裝錢(旅費)五萬……賜帛百匹,錢十萬。又賜昭慶坊第一區,加帷帳什物,銀器五百兩,錢三十萬。還山後仍特給月奉。”

錢多了,立刻成大地主,《宋史》說他:“……晚節頗飾輿服,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博。亦有強市者,遂至争訟。門人族屬,依倚恣橫。徙居嵩山,猶往來終南,按視田畝,每行必給驿乘,在道或親垢驿吏,規算糧具之直。”簡直是個土豪劣紳了。

種放之移居嵩山,是被當地地方官王嗣宗趕走的。《宋史》卷二百八十七《王嗣宗傳》:“嗣宗知永興軍府(長安)。時種放得告歸山,嗣宗逆于傳舍,禮之甚厚。放既醉,稍倨。嗣宗怒,以語譏放。放曰,君以手博得狀元耳,何足道也!初嗣宗就試講武殿,搏趙昌言帽擢首科,故放及之。嗣宗愧恨,因上疏言,所部兼并之家,侵漁衆民,淩暴孤寡,凡十餘族,而放為之首,放弟侄無賴,據林麓樵采,周回二百餘裡,奪編氓厚利。願以臣疏下放。賜放終南田百畝,徙放嵩山。疏辭極于垢辱,至目放為魑魅。真宗方厚待放,令徙居嵩陽避之。”嗣宗極為高興,把他生平所作的事—掘邠州狐穴,發鎮州邊肅奸賊,和徙種放為除三害。

土豪劣紳有被冤枉的麼(社會賢達跟土豪劣紳)3

種放比盧藏用高明的地方,是又作大官,又保留隐士的身份。他的老朋友陳堯叟在朝執政,陳家是大族,腳力硬,想作官時求陳堯叟向皇帝說一聲,來一套征召大典,風風光光去作官。過一陣子又說不願作官了,還是回山當隐士。于是皇帝又大擺送行宴,送盤纏服裝。到山後,地方官還奉命按時請安,威風之至。再過一陣子,官瘾又發了,又回朝,隔一晌又還山。反正照樣拿薪水,并不折本。而且,還山一次再回朝,官就高一次,又何樂而不為!湊上宋真宗也是喜歡這一套,弄個把隐士來點綴盛世。一唱一和,大家都當戲作,這中間隻害了老實人王嗣宗,白發一頓脾氣。

從這一曆史故實看,作官和作隐士并不沖突,而且相得益彰。當今的社會賢達,已經上了戲台的和正在打算上戲台彩排的,何妨熟讀此傳,隔天下台了,還可以死抱住“社會賢達”的本錢不放,哇拉拉大喊,一為社會賢達,生死以之,海可枯,石可爛,此名不可改。

選自吳晗《曆史的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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