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出自《邶風·擊鼓》。
《邶風·擊鼓》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此詩描寫主人公被迫從軍南征,調停陳、宋兩國關系,長期不得歸家而懷念家鄉親人。詩從體現戰争氣氛的鼓聲寫起,渲染出一幅兵荒馬亂的情景,表達了主人公怨怼而又無奈的心情。全詩五章,每章四句,以往事與現實進行對比,在結構上形成頓宕;在叙事中又間以抒情,在情感上形成波瀾,手法獨到。
作品原文
邶風·擊鼓
擊鼓其镗,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白話譯文戰鼓擂得震天響,士兵踴躍練武忙。有的修路築城牆,我獨從軍到南方。
跟随将軍孫子仲,要去調停陳與宋。長期不讓我回家,使人愁苦心忡忡。
安營紮寨有了家,系馬不牢走失馬。叫我何處去尋找?原來馬入樹林下。
一同生死不分離,咱們誓言立心裡。我曾緊握你的手,到老和你在一起。
歎息與你久離别,再難與你來會面。歎息相隔太遙遠,難以實現我誓言。
創作背景
《邶風·擊鼓》是一篇典型的戰争詩,是一位遠征異國、長期不得歸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鄉之歌。清代方玉潤《詩經原始》認為它是“戍卒思歸不得之詩也”。關于此詩的時代背景有不同說法。《毛詩序》雲:“《擊鼓》,怨州籲也。”“衛州籲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将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鄭箋》以《左傳·隐公四年》州籲伐鄭之事實之。魯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衛聯合陳、宋、蔡共同伐鄭。許政伯認為是指同年秋,衛國再度伐鄭,搶了鄭國的莊稼。這兩次戰争間有兵士在陳、宋戍守(《詩探》)。清代姚際恒《詩經通論》則認為:“此乃衛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陳,為宋所伐,平陳宋之難,數興軍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詩也。”姚際恒以為《毛詩序》所說“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而被晉所伐之事,在衛穆公時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