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試塊是衡量混凝土構件強度的标準,也就是以試塊受壓破壞的強度,作為構件所能具有的強度。因此,除了試塊應按構件一樣制作外,試塊還必須有一定的數量。因為盡管我們盡量做到試塊的混凝土與構件的混凝土相同,但終究有一定的差别,如果單靠一個試塊來鑒定構件的強度,恐難可靠。因此以三個一組,用三個試塊的強度平均值作為這一組試塊的強度(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去掉部分值),也就是以它定為構件的強度。
拓展
混凝土試塊取樣方法
在澆築地點随機抽取,從同一盤或同一車混凝土中取樣,制作150mm×150mm×150mm試件,每組3個。标養試塊制作後應在溫度為20±5℃的環境下靜置一晝夜至二晝夜,然後編号、拆模。拆模後立即進行标準養護(工地無條件的可送至試驗室)。同條件養護試塊的拆模時間可與實際構件拆模時間相同,拆模後,試塊仍需同條件養護。
試塊完成終凝後,在見證人員見證下及時在試塊表面刻制試樣制作日期、部位、強度等級,刻制的文字應清晰可見,否則檢測單位将不得在出具報告上加蓋“有見證檢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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