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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财稅〔2019〕13号)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上述政策,首先要确定企業是否符合小微企業标準,其中一個條件是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那麼,資産總額究竟該如何正确計算呢?今天,申稅小微就帶您來學習一下:
政策依據:
1.《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2.《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财稅〔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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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财稅〔2019〕13号)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産總額指标,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确定上述相關指标。
申稅小微來舉例
某公司2020年應納稅所得額65萬,從業人數136人,1-12月資産負債表資産總額數據(皆為虛構數據)
資産總額正确計算方法:
一季度平均值=(43879612.07 44781359.52)÷2=44330485.8
二季度平均值=(44781359.52 41976941.58)÷2=43379150.55
三季度平均值=(41976941.58 53547912.85)÷2=47762427.22
四季度平均值=(53547912.85 51248796.33)÷2=52398354.59
全年季度平均值=(44330485.8 43379150.55 47762427.22 52398354.59)÷4=46967604.54
可享受小型微利優惠政策。
資産總額錯誤計算方法:
(60347891.63 54189634.84 44781359.52 45479311.15 44891257.37 41976941.58 57164774.46 55749871.63 53547912.85 53587149.73 49314788.99 51248796.33)÷12
=51023307.51
不可享受小型微利優惠政策。
兩種不同的計算方法,結果截然不同。資産總額,你算對了嗎?
END
本期制作團隊
監制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發 | 珠稅融媒
稿件來源 | 上海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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