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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版權的音樂不能使用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9 23:22:58

有版權的音樂不能使用嗎?漫畫 俞曉翔想聽最新最流行的歌曲?動動手指,從網上瞬間就能下載不過,從下個月開始,網上聽歌可能就要花錢了 近日,國家版權局下發了《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必須将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消息傳來,不少音樂人拍手稱贊,也有網友憂心忡忡:“是說以後聽歌都得出錢了嗎?趕緊把硬盤清空了多囤幾首歌”現代快報記者 吳怡,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有版權的音樂不能使用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有版權的音樂不能使用嗎(未授權的網上音樂必須下線網友)1

有版權的音樂不能使用嗎

漫畫 俞曉翔

想聽最新最流行的歌曲?動動手指,從網上瞬間就能下載。不過,從下個月開始,網上聽歌可能就要花錢了。 近日,國家版權局下發了《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必須将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消息傳來,不少音樂人拍手稱贊,也有網友憂心忡忡:“是說以後聽歌都得出錢了嗎?趕緊把硬盤清空了多囤幾首歌。”現代快報記者 吳怡

通知

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了《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7月起,國家版權局啟動規範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于7月31日前将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如果在此“紅線”以後仍繼續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國家版權局将依法從嚴查處。

在随後對這項通知的解讀中,國家版權局發言人表示,目前主要的網絡音樂服務商,不光是音樂網站,還有各種音樂APP的運營商,二者同時被納入版權重點監管範圍。“目前沒有一家網絡音樂服務商不存在版權問題。”

吐槽

聽歌都要收費了?手機裡趕緊囤點歌

目前想要聽歌,途徑實在太多,網站、手機、聽歌軟件,國内的國外的,應有盡有。即使有些聽歌APP對于部分歌曲需要收費,換個APP,依然能夠免費收聽。

網上有個調查統計,81%的網友表示不願意付費聽音樂,隻有19%的用戶稱會為網上聽音樂付費。不過,付費聽音樂也成為一種趨勢,受調查的人群有一半稱如果有高清音質的音樂,願意為之付費。

因而這條新通知的出現,在網友間炸開了鍋,各種觀點也明顯分成了兩派:一派大力支持擁護,網友“@别連自己也欺騙”表示:“這真的是件好事兒,版權保護,給真正有才華的人相應的報酬。”網友“@secretSHAW”表示:“支持!版權到位水平線才有可能提高,比起免費聽濫調,還是更願意花錢買經典。”在支持的人中,不乏一些知名網絡音樂人,如“@檀燒”“@清弄”,也都轉發了消息并點贊。

同時,也有很多網友表示了對未來聽歌的擔憂。“@沅汐nico”表示:“看到關于音樂版權的消息,吓得我立馬把APP歌單裡的歌全下了下來。”

調查

“金曲”越來越少,九成唱片公司在虧錢

大多80後和部分90後可能還記得,小時候沒有網絡,會經常光顧音像店選購偶像的歌曲磁帶、CD,甚至在紙上抄下一句句歌詞。那時,唱片賣到白金銷量的歌手比比皆是,進而誕生像張學友這種以銷量過億來統計的巨星。直到後來,盜版開始慢慢出現,磁帶、CD早已變成了古董。

“而最近十年網絡的出現,使得音樂的傳播越來越簡單,音樂版權無法得到保護。可以說,各種網絡途徑的音樂傳播,給音樂界造成了滅頂之災。”江蘇版權局的專家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此次政策的出台,也是國家版權局經過4個多月的調研決定的,與今年世界知識産權日的主題——“因樂而動,為樂維權”相吻合。

網絡對音樂界的沖擊有多大?麥田音樂的創始人宋柯曾經表示:一個大紅歌手目前能賣出去兩萬張唱片已經是奇迹,唱片公司九成以上都在虧錢。

如果放任目前的音樂版權現狀,最終結果會怎樣?專家表示,由于市場經濟無法産出,音樂人缺乏資金投入制作新歌,人們最終隻能聽聽以前的“金曲”,再沒有新歌的出現。

受到網絡音樂免費下載巨大沖擊的音樂人與唱片公司,曆年來也在通過各種方式維護自己的利益。江蘇版權局的專家向現代快報記者介紹了這段音樂人維護版權的“鬥争史”。

“曾經有一段時間,手機彩鈴非常火,因而一些唱片公司轉型做成版權公司,買斷衆多歌手成名曲的版權,做成彩鈴銷售。”後來,各種音樂網站争相出現,音樂公司便與網站合作,根據聽衆不同的音樂欣賞習慣,對提供的歌曲進行音質上的劃分。

“有些人不在乎音樂音質的好壞,因此可以免費收聽低音質或者一般音質的歌曲,同時網站可以從中收獲浏覽點擊量。而在乎音質的人,也會願意出上那麼一點點錢,去購買高音質的歌曲。”專家表示,新媒體的沖擊,使得整個文化産業,都要面臨盈利模式的巨大轉型。

解讀

專家:保護音樂版權,不等于聽歌就要出錢

然而,從現在的免費聽歌,一下子變成聽歌都要收費,很多人表示很不适應。對此專家表示,保護音樂的版權,不等于以後想要聽歌就得花錢。

“這條通知針對的是衆多網絡音樂服務商,他們想要傳播一首歌曲,必須要從音樂人那裡獲得版權,其中會産生一些資金交易。但是聽衆在聽歌的時候要不要出錢,這就是音樂網站,或者音樂APP運營商自己決定的事情了。”

專家分析,比如一首剛出的流行歌曲,網站提供免費的收聽,能夠得到大量的人氣,那麼網站可能就會在一開始的幾個月進行免費收聽,過了熱播期以後,轉成高低音質區别,特别喜歡這首歌的聽衆可以購買高音質作為收藏,而低音質的免費版則用于接下來歌曲的正常推廣。

“以後聽歌要不要錢,光現在這個通知還不作數,得看各種網站、APP的決定了。”

就在不久前,國外歌手泰勒·斯威夫特就曾經與蘋果公司發生過類似的版權問題。原來,泰勒剛剛發了新專輯,原本準備上架到蘋果的音樂服務器上,但是蘋果公司規定,新歌上架的前三個月是免費的,這也意味着演唱者、制作人通通無法得到收益。因而泰勒幹脆決定中止與蘋果公司的合作。最終,蘋果公司決定,公司自己支付藝人及制作人在90天内的版權費用,而網友在3個月内聽新歌依舊免費。

翻唱的音樂沒經授權也不能上網播放

目前,唱歌已經不光是專業歌手的事情了,聽到好歌,不少網友會選擇将其翻唱以後上傳,獲得大家的稱贊。

面對新規定,有網友提出,如果在某個已經被授權的網站上下載了一首新歌,翻唱以後再重新上傳,可以嗎?

“上傳的過程其實就是一種複制,雖然演唱者不是歌手本人,但詞曲也有版權,翻唱如果沒有經過授權,也是不可以上網播放的。”江蘇版權局的專家表示,這其實是一直以來都存在的要求。不過由于目前大部分翻唱都是對歌曲的一種推廣,因此很少有歌手和唱片公司會計較此事。而如果翻唱得太有名氣,以至于拿來參加商業演出,從中獲得利益,其實還是會出問題。比如前兩年“旭日陽剛”組合翻唱汪峰的《春天裡》上了各種舞台,最終還是遭到了汪峰方面的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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