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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廉的名人名言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6 03:41:00

關于廉的名人名言?西安碑林中有一座官箴碑赫然镌刻着“公生明,廉生威”這是由明代官吏年富書寫的,刻石立于官署,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關于廉的名人名言?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關于廉的名人名言(公生明廉生威)1

關于廉的名人名言

西安碑林中有一座官箴碑赫然镌刻着“公生明,廉生威”。這是由明代官吏年富書寫的,刻石立于官署。

年富(1395—1464)曆事明成祖、仁宗、宣宗、英宗、代宗、憲宗六帝,先後在地方和中央任職,曾任吏科給事中、陝西左參政、河南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右副都禦史兼大同巡撫、兵部右侍郎兼山東巡撫、戶部尚書。《明史·年富傳》記載,年富“廉正強直,始終不渝”,執政能“糾正違失,務存大體”,裁決則“果敢有為,權勢莫能撓”,矢志不移以銘為誡,成為一代名臣。

初入六科秉公為民

年富初入仕途,就以公正和廉潔為吏屬所畏懼,為民衆所信服。永樂年間,他以會試副榜授山東德平訓導,開始從政,主要輔佐地方知府,考察本地區秀才的功課,培養地方人材,弘揚地方文化。宣德三年(1428年),晉升為吏科給事中。在任上,他嚴格科考,糾正違失,明識大體,得到明宣宗肯定。明宣宗認為六科核查、監督南北兩京的六部工作,還肩負着彈劾兩京大臣失職行為的職責,事關吏治和政風,責任重大,而年富履職公正,可以掌管六科事務,于是年富被授命掌管刑科。在任職期間,年富秉公監察,嚴格執法,核查出都禦史顧佐等人誤判17人死罪。他不顧自己職低位卑,立即上奏皇帝,得以矯正誤判,公正執法。宣德十年(1435年)春正月,明英宗繼位,年富上書為民言事,請求從諸駐軍衛所内選一個衛所的兵士補充皇帝親軍中府軍前衛。之所以這樣建言,是因為按過去慣例,府軍前衛補充兵全部選調自民間百姓人家,而征召普通百姓家庭的壯勞力會幹擾民衆生活生産。初涉政事,年富就深谙為官公正和無私為民之理,憑借廉潔作風和公正行事,在政界和民間受到廣泛肯定。

主政陝西明察革弊

宣德十年(1435年),年富升任陝西左參政,負責管理糧儲、屯田、軍務、驿傳、水利等事。到任後,巡察各處,了解到當地賦稅、邊饷、軍費有一系列積弊,立即推行系列改善弊政的措施。陝西在明朝時是西北邊防重鎮,軍費負擔本來就比較重,但在永樂年間,朝廷反而增加征收織駝毛毯五十匹。年富發現後,即奏請恢複原來每年的绫絹毯标準;陝西邊防地區,軍官屯田較多,戍邊将領占墾腴田有的多達三四十頃,年富奏請讓他們每頃繳納賦稅十二石。都督王祯認為這個數量過重,上疏降低标準。朝廷經過廷議商量,減去三之二,成為定例;在厘定雜稅時,年富發現因邊饷減削,陝西官吏、諸生、衛卒的俸祿廪糧劇減,緻使官吏及僚屬難以維持生計,也奏請恢複原來的标準;在核算年度用糧情況時,他又發現賦稅入不敷出的問題。根據核查情況,年富請求裁減閑散多餘士卒,淘汰劣等馬匹,杜絕侵占資源。當時明朝在陝西三邊(定邊、安邊、靖邊)駐有大量兵馬,軍民長途運輸大量錢糧保證他們的供給,在途中疲憊不堪時,一些不法之徒趁機牟利。針對這種情況,年富親自計算路程遠近,核定征收稅賦數目,收支也一律認真謹慎考核,嚴控疏漏。通過系列革除貪弊、開源節流的措施,陝西賦稅征收合理,收支逐漸均衡,财政赤字得到改善。主政陝西期間,年富果敢敏銳,沉穩決斷,擔當敢為,不受權勢阻撓,因此聲震關中。但也因年富觸動權貴利益,屢遭誣告,陝西文武将吏害怕失去主政良官,均上表講述其功勞。年富在陝西任職9年後,政績突出,升任河南右布政使。

巡撫大同彈劾貪腐

景泰二年(1451年)春,年富以右副都禦史身份出任大同巡撫,主理當地軍政事務。明代巡撫兼都察院官銜在景泰時期确立,按照制度,監察官員不受其他官員節制,在地方集行政、軍事、監察司法等權力于一身。初到大同,年富發現經曆喪亂戰敗,當地法律松弛,綱紀不張,弊政衆多。于是,他先體恤民情,上奏免除秋賦,撤除幾個州縣的稅課局,讓太原民衆不再從大同轉運糧饷。當地權貴貪污腐化問題尤其嚴重,武清侯石亨、武安侯鄭宏、武進伯朱瑛讓家人去領官庫的銀帛,再買米販賣到邊境,以賺取暴利。年富不畏脅迫,第一個請求查處貪腐,嚴懲涉案官吏,但景泰帝隻是治了石亨等人家人的罪。之後,石亨及部下越發無視法紀,其兵将越界到大同。年富再次不懼強權,上奏朝廷,彈劾石亨專擅之罪。同時,分守中官韋力轉、參将石彪及山西參政林厚等人也因違紀受到年富彈劾。一時,年富威名天下皆知,權貴之門愈發怨恨他,聯合收集年富罪名。幸好當時景泰帝和主政的于謙了解年富多年履政經曆,信任其為人做事的“公”“廉”品質,才不緻被誣陷,并能夠繼續鏟奸除弊。天順四年春,戶部缺少尚書人選,李賢推舉年富,一些大臣委婉阻止。明英宗堅持征召年富擔任尚書,對李賢說:“戶部不能沒有年富,人們大多不喜歡他直言敢谏,但這才是年富賢能的原因。”年富在任時,親自參與核算,斟酌赢虧,嚴格收支,屬下不敢有所欺瞞。但如果涉及重大事宜,同僚和屬下不敢處置時,年富勇于擔責,說:“你們隻要大膽做就行,一切由我來承擔責任,不要署上你們的名字。”因此,戶部總是能妥善處置棘手問題。

年富在仕宦生涯中做到了“官”“箴”合一,使“公生明,廉生威”成為其居官從政的修養和品德,得到廣泛傳揚。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山東泰安知州顧景祥尤為贊佩年富刊行的官箴,刊刻立碑泰安州署。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時任泰安知府的顔希深在衙内殘壁中發現顧景祥刊刻的官箴碑文,受益匪淺,移此碑于官署西廂房。清嘉慶二十年(1815年),顔希深之子顔檢升任浙江巡撫後,繼承父誡,刊刻箴文于衙門廳壁。年富官箴始在浙江流刊。清道光二年(1822年),顔希深之孫、顔檢之子顔伯焘,任陝西延榆綏道台,攜拓片上任,為自勉和示戒同僚,刊刻立碑,即是至今完好保存于西安碑林内的官箴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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