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時,有個叫王魯的人,他生性貪婪,通過賄賂上級他當上了縣令。上任以後,王魯就利用一切機會對百姓敲詐勒索,隻要能搜刮到錢财,什麼傷天害理的事他都幹。他的下屬們也效仿他,個個都營私舞弊,無惡不作,老百姓對他們都是恨之入骨。
有一天,王魯正在公堂上坐着,腦子裡想着搜刮民财的點子,忽然聽到衙門外一陣吵鬧。他擡頭一看,原來是一群老百姓叫喊着擁上堂要告狀。王魯接過狀子一看,吓了一跳,狀子是老百姓聯名寫的,告的是王魯手下一個掌管文書的小吏,小吏所犯的罪行多得舉不勝舉,要求王魯依法嚴懲這個小吏。王魯看完狀子就,心裡吃了一驚,狀子上所寫的罪行雖然都是那個小吏的,但每一件都與自己有關系,自己的罪行還要嚴重得多。他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案子,正在發愁,堂下告狀的百姓又在催促,搞得他汗都出來了。這時他忽然想起自己前一天在花園裡散步,用棍子撥了一下草,一條蛇受到驚吓逃竄的情景,心想,你們狀子上告的雖然是那個小吏,但也跟我有密切關系,引起了我的警覺。接着,他借口此事要上報上級處理,且寬待幾日再辦理,把堂下的百姓搪塞過去了。
【釋義】比喻做事不謹慎就,洩露了風聲而驚動了對方。
【出處】宋·鄭文寶《南唐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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