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闫冬)知名品牌GXG又被罰了。日前,GXG關聯公司甯波中哲慕尚控股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行政處罰信息,處罰事由為該公司銷售的馬甲依據《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被判定為不合格,共計罰沒10030元。
童裝抽檢不合格被罰7300元
甬鄞市監處罰﹝2021﹞860号顯示,經查明:标稱生産者為甯波中哲慕尚控股有限公司,銷售者為甯波中哲慕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款号為12C209001L,規格型号為120/60,質量等級為一等品的馬甲,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國家監督抽查中,經檢驗不合格,檢驗報告編号No:FZ2101272,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FZ/T73005-2012标準,依據《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判定為不合格。
截圖來源:企查查
當事人對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複檢,經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複檢,複檢報告編号No:JC2122016123,複檢結論為纖維含量不符合。上述馬甲由當事人委托桐鄉市龍貝服飾有限公司生産,共生産78件,成本價35元/條,以70元/條的價格出廠銷售,已全部銷售完畢,共計貨值5460元,獲利2730元。另查明:當事人為了保障委托加工廠的原料品控,因此對桐鄉龍貝服飾有限公司采用的面料進行了送檢,報告編号:NFI(W)2020B1069,檢驗機構是甯波市纖維檢驗所,纖維含量是實測值:黑色紗:腈綸42.0,聚酯纖維31.1,錦綸26.9;其他紗:腈綸55.1,聚酯纖維28.8,錦綸16.1。不合格馬甲吊牌上的面料成分來自這組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明确規定,不得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甯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生産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的馬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屬于以生産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的行為,構成了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産不合格的馬甲,并建議對當事人處罰如下:沒收違法所得2730元,罰款7300元。
曾多次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
據了解,甯波中哲慕尚控股有限公司在此前還多次因“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2021年5月,該公司兩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甯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生産不合格的運動鞋,并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罰款1000元;甯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停止生産不合格的修身型牛仔褲,并沒收違法所得585元,罰款2000元。處罰事由均為: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
2020年11月,甯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産不合格的兒童服裝(牛仔長褲),并罰款2151元。處罰事由同樣是:以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
截圖來源:企查查
據其官網介紹,慕尚集團是一家專注于中國時尚男裝市場的公司,同時涵蓋運動服市場和其他時尚領域。目前有兩大品牌類别,GXG系列包含GXG、gxg jeans和gxg.kids以及運動服Yatlas。
該公司自稱,慕尚集團采用一體化的全渠道商業模式,利用線上線下優勢,為顧客提供無縫和一緻的購物體驗,提升庫存管理、供應鍊管理、産品選擇及物流方面的效率。在新零售整合方面,慕尚集團優于行業其他品牌,成為衆多品牌中的領導者。
2019年5月27日,慕尚集團正式登陸港交所敲鐘上市,股票代碼1817.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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